二、我国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
2014年全国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新增节能建筑面积16.6亿平方米[5],可形成15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全国城镇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105亿平方米,约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的38%,共形成1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二)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有2559个项目获得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超过2.8亿平方米,其中2014年度有1017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1.13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工作稳步推进,全国累计强制推广绿色建筑面积3.78亿平方米。到“十二五”末,全国累计推广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5]。
(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排2014年度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计划1.75亿平方米,截至2014年年底,各地共计完成改造面积2.1亿平方米,“十二五”前4年累计完成改造面积8.3亿平方米。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2014年共计完成改造面积152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改造面积7090.58万平方米[5]。
(四)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能源审计12900余栋,对13000余栋建筑能耗情况进行了公示,在33个省(区、市)建设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对7400余栋建筑进行了能耗动态监测。全国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927.5万平方米[5]。
(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截至2014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27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4.6亿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建筑装机容量达到2500兆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