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现行的有关法律规定和会计准则,PPP项目公司实施建造行为所形成的资产很可能不被确认为该企业的固定资产(而是由项目业主或政府实施机构确认为固定资产),进而出现发票抬头与会计处理不一致的情形,这将给建造支出的进项税抵扣带来潜在风险。
如何将可抵扣进项税额最大化?
在PPP项目公司自行立项建设并拥有基础设施所有权的情况下,若项目公司取得的收入适用较低的增值税税率,则可能出现没有足够的销项税额而导致建设施工环节产生的巨额进项税无法获得抵扣。另外,如果企业在项目初期即可预见巨额进项税额难以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抵扣,那么,是否可以选择放弃抵扣,而将相关进项税额均匀计入成本费用等,目前尚无定论。
这些问题显然需要建筑企业审慎对待,并在营改增细则出台后,认真研究对应的解决方案。
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匹配度管理
从集团角度的税务管理来看,比较理想的状态是使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在发生时间、发生主体上皆相互匹配。然而我们注意到,在实践中某些PPP项目会涉及多个特殊目的公司(SPV),且各自处于不同的项目进展阶段。营改增后,这一架构安排可能引起集团层面的进、销项税额错配问题,即处于项目建设期的SPV可能缺乏销项税额,存在大量进项税额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无法抵扣;而处于投入运营初期的SPV可能缺乏进项税额,存在大量销项税额从而带来大额税款支付。因此,具备这类架构的建筑企业应该积极考虑未来调整其项目结构和运营模式的可行性。
对参与PPP项目企业的建议
预计营改增细则发布后将为建筑企业参与PPP项目带来全新的挑战,且PPP方案设计与实务操作又需实时应变,建筑企业在参与PPP项目时,务必全面了解营改增的影响,通盘考虑项目整体投资回报的税务因素,把握机遇、管理风险。建议企业:
1及早在税务专业人士的协助下了解PPP项目涉及的增值税税务风险以及实务操作。
2针对PPP项目的现有方案,对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和财务指标进行测算,了解税制变化对PPP项目投资收益的影响程度。
3根据营改增的法规和实践,结合PPP项目的具体情况,全面考量可选的规划方案并加以综合运用,在合规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管理整体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