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减税”大幕即将开启:建筑业幸福来得太突然!
来源:筑龙论坛
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改革试点将扩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改革“收官”在即,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举行吹风会,详解营改增“收官”攻坚战如何做好最后的冲刺准备,确保5000多亿元减税能确实惠及企业,给经济添动力。
今年全年减税预计将超过5000亿元
史耀斌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行动。据测算,2016年全年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减税规模之大前所未有。数据显示,自2012年1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到2015年底,营改增已累计减税6000多亿元。
此次营改增受益最大是生活服务业
生活服务业
汪康说,此次营改增受益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过去营业税是5%,由于生活服务业中的中小企业基本都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改革后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由5%降到3%,税负下降了40%。
建筑业
建筑业上游的材料设备和下游的不动产均可以抵扣,且大部分项目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而跨地区项目按照一定比例在项目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回机构所在地正常申报缴税。因此,全行业税负总体上不会增加。
房地产业
针对房地产业,江苏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夏敏表示,虽然政策上安排房地产11%的税率,但因为允许抵扣范围扩大,如土建成本、配套成本、装修成本及土地出让金等都纳入了抵扣范围,“最终应该低于原来5%的税率”。
“土地价款允许抵扣的话,我们测算下来税率会从5%下降到3-3.5%左右”,一家房地产开发商高管对记者表示,“与同行业交流下来,大约平均会在3%左右。”
金融业
针对金融行业,江苏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黄中茂对记者解释,“金融业优惠政策延续,税率虽从5%上升到6%,但增加了系统设备、水电费、不动产等进项抵扣,以及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差额计税,最终测算发现总体税负反而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个人转让二手房征增值税反而少交税
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首次将自然人纳入增值税范畴,针对外界担心改革后个人转让二手房税负增加,汪康回应说,国税总局配合财政部在研究个人住房征税问题时非常审慎,政策体现两个“稳定”含义。
一是个人二手房交易在税收负担上保持基本稳定。
原先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平移过来,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征增值税还是5%,而且平移后交易二手房税负还略有降低。
汪康举例说,过去征营业税5%,如果房价是100万元的话,交5万元营业税;现在如果房价还是100万元,增值税由于要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税基不一样,因此改革后税额变成:
100÷(1+5%)×5%=47600元,少交税2400元。
相当于原来营业税负担是5%,营改增后税收负担是4.76%。
二是个人交易二手房在办理二手房产权证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税收问题、办税流程和办税场所都保持不变。
国税总局研究决定,个人二手房交易以及自然人二手房出租,仍委托地税部门代征、代开发票,一切维持基本不变。
焦点:是否会刺激房价上涨?
这次营改增的重要方面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有媒体表示有分析认为这可能会刺激下游企业购买商业性的房地产。对此,史耀斌认为,不动产进项税可以抵扣的政策实施后,企业不会单纯为了抵税而购进大量不动产。
史耀斌表示,企业作为纳税人,不管它从事的是什么样的经营行为,首先要看购买不动产对其经济效益有什么样影响以及投资目的和投资目标。新增的不动产,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但如果企业的投资行为,对其目前的生产经营没有益处的话,我想不会为了抵扣的目的去购买或者大量购买房地产。如果企业认为对其的经济行为有好处,就会投资不动产。
热点:增值税税率肯定会简并
史耀斌透露,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过渡办法,总体原则是要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对外界关注的增值税简并税率问题,他表示,简并是肯定。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分四个档次。税率档次较多,存在一定的税收漏洞,也会带来税收管理上的复杂性。但5月1日营改增全面改革后不会马上就开始简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