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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据与解析:关于营改增的那些事儿都在这里
来源:中装新网    时间:2016-04-19 15:10:57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意味着,已试点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到今年5月1日最终完成。

  “营改增”致行业感受冷热不均:过渡期之后才是难点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时间:2016-05-04

  5月3日9时,五一假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深圳市民潘先生来到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成为深圳首个领取到增值税发票的二手房购买者。

  “营改增”大幕已在全国全面拉开。此前的文件已经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此次一并纳入试点范围。

  行业感受冷热不均

  为潘先生服务的深圳链家经纪人张志壮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潘先生此次购买的房屋总价175万元,计税价格为114万元,按照营改增试点方案计算的交易税费为87001元,比原先按营业税缴税节约了4350元,相当于税负下降了4.76%。

  营改增之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则确定为6%。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营改增对于各个行业影响不同。

  近期,凯悦、洲际、万豪、希尔顿等国际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集体涨价事宜备受关注,但在被相关部门约谈后,上述酒店大多表示暂不涨价。

  “对酒店而言,很多项目都可以作为进项成本抵扣,并不一定会影响利润。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实行涨价是虚假宣传。”华美首席知识专家赵焕焱认为。

  而锦江、如家、华住、格林豪泰等方面则表示,经济型酒店不会涨价,因为“营改增”本身不影响利润。

  与酒店行业有所类似但又不完全相同的是公寓住宿业。

  贝客、青客、魔方、友社等公寓业者表示,“营改增”后会减轻公寓行业的税负,同时会增加公寓行业的收益。按照目前现代服务业增值税纳税标准,年营业额500万以下的企业归为小额小规模纳税人,实行3%的税率,年营业额500万以上的企业缴纳一般纳税人6%的税率。即绝大多数中小公寓公司都能享受到3%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相对于此前营业税的计算规则,纳税总额大幅下降。

  “如果我们公寓的月租金收入是1万元,成本7000元,原本按照营业税计算则净收入2500元,但是营改增后则净收入可提升到2830元,因此营改增利好公寓行业。”魔方公寓市场部负责人邵俊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零售业也感受到利好。沃尔玛、家乐福、步步高这类零售业者大多表示,进入5月,其已经在公司内部和供应商方面进行了符合“营改增”的转变,以公司内部而言,这些零售商在各类报销和内部采购方面全面实行增值税发票制度。

  而在与供应商的合作方面,大部分大型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没有问题,但部分小型供应商则难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超市卖场。对于这类小型供应商,零售商可能采取更新合同,增加补充条款,并希望小型供应商可以早日规范化开具增值税发票。

  大部分零售业者均表示,“营改增”可以规范化抵扣进项成本,是利好零售业发展的,但需规范小型供应商。

  比之酒店、公寓和零售业,旅游业者算是比较烦恼的。

  营改增之下,旅游业者需要其“上游”提供增值税发票,否则旅行社无法抵扣进项成本。

  然而旅游行业与其他行业不同,其“上游”业者很多时候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会导致旅行社无法抵扣进项成本,进而影响旅游业者的利润。

  “旅行社的进项来自于景区、交通和住宿等,这些商家中比如景区门票、火车票和机票都不是增值税发票,还有一些私人承包的景区、农家乐等,根本无法给出规范的发票。旅游行业有太多不规范的上游业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游企业创始人苦恼地表示。

  央地关系待重构

  营改增之后,不仅仅是相关行业的税负发生了变化,政府间的收入分配也面临调整。一是营改增以减税为目的,政府税收收入总量将有所下降,另外,中央与地方的财力分配也将重构。

  此前,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为75∶25。如不调整,营改增之后,地方营业税收入消失,财力将会大降。因此,在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前一天,中央发文确定,以后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配比例为50∶50。

  同时,在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的基础上,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称,这个方案将确保营改增后,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稳定。中央以2014年为基数,是因为2014年税收收入的决算数已经公布,在此基础上,可以确定中央和地方营业税和增值税收入。

  施文泼此前测算发现,2014年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收入共计48637.09亿元,其中,中央收入为21171.97亿元,地方收入为27465.12亿元。据此测算,未来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取整定为50∶50。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告诉本报记者,由于地方发展不均衡,增值税分享比例统一为五五分,经济发达地区分享后的收入低于营改增前的基数,而对此,中央将通过税收返还方式补给这些地区,确保这些地方既有财力不变。

  他举例,假设某个地方政府营业税加增值税共1000亿元,营改增之前,地方税收(营业税加上25%增值税)部分为600亿元,如果营改增后,增值税分享比例为五五分的话,地方最终拿到500亿元。因此中央需要通过税收返还补给地方100亿元,确保地方财力不变。

  另外,《方案》明确,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这能兼顾好东中西部利益关系。

  难点在过渡期之后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营改增后地方真正担心的问题是,营业税是地方的主体税种,通过这个税种,地方政府可以发挥对企业和经济的调控作用,而失去这个税种后,地方政府调控能力可能被削弱。

  胡怡建也告诉本报记者,此前地方政府会通过营业税先征后返等手段来支持地方发展,营改增后,地方在税收管理上更加规范,但之前调控的灵活手段也受到影响。

  《方案》的过渡期暂定2~3年,届时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地方税体系建设等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是否适当调整增值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比例。

  胡怡建认为,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向是,中央承担更多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因此中央分享比例有可能相应提高。

  据了解,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预计今年出台,将在国防、国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领域率先展开。

  地方失去主体税种营业税后,地方税收体系如何建设也变得更为迫切。

  施文泼对本报记者分析,目前地方主体税种构建还不太明确。有一种思路是将车辆购置税划给地方,消费税的汽车相关税目下划地方,最终车辆缴纳部分可能合并。环保税在立法进程中,按现在初定方案,也是地方税。而立法中的房地产税也应该是地方税,但难以判断何时出台。

  李万甫对本报记者称,地方税收体系如何构建还不清晰,房地产税还未出台,消费税如何改革也不确定,很难培育地方主体税种。


关键词: 营改增 建筑业营改增 房地产业营改增 财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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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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