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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四大规律总结:教你真正搞懂“营改增”政策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时间:2016-04-14 08:44:01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清包工的建筑劳务以人工为主,取得进项的难度可能比较大,为公平税负,清包工建筑业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四、建筑服务纳税人的销售额规律

  1、简易计税,可以扣除分包款计销售额

  简易计税办法,支付分包款无法抵扣进项,可以扣除分包款计算销售额。

  2、一般计税,全额计销售额

  一般计税方法,支付分包款可以抵扣进项,销售额中就不能再扣除分包款。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应掌握的原则,可以抵扣的就不能重复从销售额中扣除。

  3、预征税款,可以扣除分包款计销售额

  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时,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注意:不管征收时是全额或扣除分包款,但预征时均可扣除分包款。


关键词: 建筑业 增值税 营改增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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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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