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住建部、财政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清查范围包括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
两部门日前发布通知指出,目前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筑业企业需缴纳的保证金种类繁多,负担沉重。通知要求摸清目前建筑业企业所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现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对现阶段确需保留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按照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提出涉及本地区建筑业企业目前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取消、保留和调整意见的报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提出由本部门所设立保证金取消、保留和调整意见的报告。两部门将对各地上报的各类保证金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后,将保留的涉及建筑业企业的保证金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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