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获悉,为满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外合作园区等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项目需要,成都高新区近期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高新区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综合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 《政府投资重点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试行管理办法》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项政策,加强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综合质量管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产品供给水平。
据悉,2015年,成都高新区结合民生和产业发展需要,先后编制下达三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计划,涵盖各类项目358项,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80亿元,为城市基础设施、公建配套及环境景观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2016年,成都高新区还将投资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仅高新绿舟、高新文化中心、高新体育中心、五岔子人行景观桥4个重点项目总投资额就高达41亿元。“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要性强、受关注程度高,其形态、品质、建设质量、建成效果等方面,对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和城市整体风貌有直接影响,甚至具有风向标作用。”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出台政策加强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综合质量管理,对提升项目和城市公共空间形态品质、树立城市特色具有重要意义。
据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赵钢介绍,今年,成都高新区将率全国之先,在公共建筑、公共景观、市政工程项目上推行建筑师、工程师、景观师负责制(简称建筑师负责制)。今后,凡是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建筑、公共景观、市政工程项目,在项目主体建(构)筑物上或红线内显著位置,均要设立标示牌,注明主创建筑师(工程师、景观师)的姓名和设计公司名称,便于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