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征建筑产品(指大土木范围)、建筑企业的核心要素的提取,就是制定资质管理规则的重要依据。当前,建筑产品以合同额、规模,遗漏了关键的建筑难度、创新程度、建设环境等因素,应当用建筑综合质量安全分级、分类代替合同额等参数,参加对应建企的选择;建筑企业,净资产、纳税额、人员配置、工程业绩、机械设备等不足以反映企业的综合实力。原因在于:强调了硬件,忽视了软件;强调了静态,忽视了动态。净资产是个动态的参数,年度一计审得到的数据。并不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流来保障项目的持续推进。公司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高水平,不标志项目参建人员的高水平。
关键在于项目管理水平,尽管公司管理水平高项目管理水平可能高,实际上,更多地对项目管理进行监管,将更好地触及“达成目标的核心相关因素”。管理的问题,80~85%出在中层管理干部身上,工艺质量的问题,大多出在操作工人的身上,但是部分也归咎到管理人员身上。建企的问题哪里来?建企自身有很多问题,前面特别谈到的关于管理欠账的问题,起主要的在于建筑企业自身。但是这个行业的问题,绝非如此简单单纯。就其实,很多管理问题来自于政策的不切合实际(如定性挂靠)、业主的资金不到位和额外要求、作为产业的工人(农民工为主体)未得到培养、建设环境对于各方职责的规定不够明确(法律主体)等等。而资质管理,对于五个环节均进行着不同程度的管理,但是针对的是以施工企业为主的管理。
影响最大的也是施工企业。政策、主体、环境、自身等等因素的叠加,使得建筑企业的管理异乎寻常的复杂,对建筑企业家的身心磨耗也异常巨大,这某种程度减弱了他们对管理的研究和投入。从源头治理开始,用系统观进行整体系统规划设计,才有可能使全行业处于良好的“在控”状态,尽管企业追随市场,不需要更多的管控,只要合法,就应该任其充分发挥。而投资者,应该具有更大的决策权和决定权,至少在施工单位的选择上。让契约发挥更大的作用。资质困惑——其中存在问题列举。一是余其它部委政策不一致时如何办?首先,财政部力推营改增。笔者表达了观点是“政策不可逆、效果不可期、企业当清醒、抓紧做准备”。
住建部表达了自己的部分观点,笔者认为深度远远不够,力度远远不足。其次,人社部取消了在行业看来是核心的岗位的从业资格核批。前文已述。我们资质管理在强调技术工人的数量和资证。怎么办?最后,工商注册资本金,不采用实缴,而是认缴。我们在资质管理办法中,采用的又是什么呢?二是工法取消,奈何奈何?1990年推行工法以来,演变成大跃进生产工法,尤其2008、2010为盛。原因在于2007年3月13日,特级总承包资质设置了:工法、专利、规范或国级奖的条件。为了符合这个条件,企业不仅妄顾自身科技创新成果的积累与基础,甚至于连基础管理簿弱的本质,以超"大跃进"的方式,购买成果、买通渠道等不一而足。使得工法这项原本能其一定作用的积累技术成果的方式,变成了腐败、争议、无法律保护的边缘“废纸”!
技术中心围绕着TQC、信息化、工法、规范和成果报奖,现在取消了重要的内容,难不成取消技术中心,回到“旧常态”?工法最致命的就是不受法律保护,连专利都不能好好保护,何况工法。工法的持有权确定,太过轻率,冒昧地问一句:单位大小和工法有关系么?浪费了很多人力物力,现在一张纸,一条文,取消“工法、专利、规范或国奖”,太多轻率,不慎重。三是特级数量剧增,为何为何?264家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2012年3月12的258家,现在332家,360项。持续增加中(均为民间统计数据,有误勿笑)可以见证的一个事实是:特级的技术含量越来越低,规模越来越小,管理水平越来越X。四是下放而非取消是一种恶劣行为。摆明了是放水,而不是简政放权。
大家都知道各省都有各省的"算盘":以鼓励企业发展为原则的。举例来说:资质标准有“厂房”条款。"可以租赁",各省自负。这是很容易自证的,厂房这东西,整合资源的理念下,自有是重资产,租赁则是轻资产,何苦不取消,要让各省的主管部门和企业去背负这个“构建租赁合同的原罪”呢?
资质管理办法修订不合时机。时机不合适主要是这样的观点:建筑法作为上位法,是指导建筑业一切法规规章建立的基础。修订完善的呼声日高,传闻有启动修订程序。相较之下,下位的这些规章办法提前修订,有超前和胁迫之嫌。尽管建筑法出台需要时日,但是,稳妥而积极的做法,就是不要大规模地修订现行的资质等重要管理办法。第二个当然是经济不景气时候,不做加法而做表面加法实质减法的政策制定,是被认为有雪上加霜的成分的。第三个当然是调查研究不足的时机,大家可能认为是座谈了一些协会、企业和专家。要是说得绝对一点,建造师、安全员、农民工,都是应该好好大范围地征询实情,征求意见的。难道过分么?他们是行业的直接的参与者和实施者。
行业发展期盼对行业发展的期盼,可以归结为“重构行业管理规则、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激励遵法守法主体、真正市场配置资源、重塑行政管理能力”,真正做到“接到地气、直面需求、对接市场、不离基础”。总体对业态严重衰变仍缺乏认真深入研究、严肃细致政策评估、积极充分应对准备,"粗放"如行业现状。行业变革!正快步展开序幕!十年后的“十五五年规划”之时,且回头看如今的阵痛,是值得或者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