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收官在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任务尚未完成,仍有金融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试点迟迟未落地。
“原来计划‘营改增’全面推进,减税规模可达1万亿元,但现在减到2000亿元就止步不前了。”日前,在北大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召开的“‘十三五’期间的财政政策”论坛上,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说道。
自2012年1月“营改增”在上海正式试点推开后,已有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等领域相继纳入改革范围。不过,从去年6月电信业纳入试点至今,1年半的时间里,扩围受阻,被媒体喻为“改革按下了暂停键”。但事实上,按照“十二五”规划,“营改增”的目标是于今年“力争完成”。
“营改增”将解决重复征税问题,深远影响我国经济格局,是当前结构性减税最大的一项举措,尤其对企业减负意义重大。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12月16日发布研究报告称,在全面完成“营改增”、进一步优化税率之后,增值税改革实现的整体减税规模可以达到9000亿元左右。
但是,这一改革任务却是业界与学术界公认的操作难点。
首先,在技术层面上,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主要面临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问题,同时,这两个领域还会导致下游企业得以抵扣不动产的增值税,财政收入压力增大。而对金融行业来说,由于其资产的配置行为并不属于消费,应不应该征增值税本身就存在争议;其次,业态多、业务复杂,也造成了重订规则存在困难,加之行业影响力和影响范围较大,尽管在税率设置上看似只有几个点的差别,相差金额实则非常庞大。基于上述特点,外界评论普遍认为,在剩下的四个行业中,生活服务业有可能最先突围。
“实际上除了技术层面的束缚,一个根本性的难题是财政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高培勇认为,财政层面上的“入不敷出”,显然直接影响了“营改增”的推行。对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也谈到,“有关部门没有预见到‘营改增’会给财政收入带来这么大的影响。”据了解,目前已有不少省份开始出现财政吃紧的现象,辽宁省前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31.7%,山西近三分之二的县市财政收入负增长。据国税总局统计,目前尚未改革的四大行业涉及营业税税额约1.6万亿元,约占营业税税收总额的67%。在这种情况下,“营改增”是否能下得去手,还很难预料。
在高培勇看来,未来,有可能需要用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合理性增加,来换取包括“营改增”在内的整体减税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