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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修改已启动:重点和计划主要涉及六大方面
来源:建筑管理     时间:2015-11-13 16:42:21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建筑市场监管司工作重点”和“适应新常态,做出新发展”讲话内容整理如下文,希望对你了解建筑业动态和趋势有所帮助。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熊士泊出席“工程项目管理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熊副司长讲话共分五大点:1)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简况;2)关于设计院转型问题;3)关于工程总承包政策环境;4)建筑市场监管司工作重点;5)适应新常态,做出新发展。

  熊副司长在谈到建筑市场监管司近期工作重点时,两点重要信息需要大家关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筹划两场重要会议:中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建筑业改革会议;2)同时1997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计划,建筑市场监管司正在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发展导向、目标导向、稳妥推进等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我们将熊副司长的“建筑市场监管司工作重点”和“适应新常态,做出新发展”讲话内容整理如下文,希望对你了解建筑业动态和趋势有所帮助。

  建筑市场监管司工作重点

  建筑市场监管司最近关于勘察设计和工程总承包的工作重点和计划,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筹备中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建筑业改革会议。按照中央领导批示,为了让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建筑文化,提高城市建筑整体水平,我部正在筹备中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为了促进建筑业的全面深化改革,解决建筑业发展中遇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我司一直在积极筹备建筑业改革会议,引导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其中,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是这两个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是启动《建筑法》修改。1997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根本大法。18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环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利益格局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建筑法》的一些条款已经不相适应,需要进行调整。目前,《建筑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计划,我司正在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发展导向、目标导向、稳妥推进等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三是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为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提高建筑设计水平,我司开展了建筑设计招投标与决策机制研究,启动了建设部令第82号修订工作。目前修订稿已印发相关部门、协会和企业征求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征求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修订稿重点有三方面突破,第一,增加设计单位招标方式,适应建筑创意需求。设计单位招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业绩经历、对项目的解读和设计构思等评审确定中标人。第二,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示设计费或计费方法,使设计单位可根据收费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第三,要求主管部门公开评标专家名单和评审意见等信息,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对评审专家形成约束。

  四是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市场实行企业资质管理是《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立的一项市场准入基本制度。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我司组织对2007年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行业、地方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简压缩专业资质40%以上,解决了原标准专业划分过细,企业需要申请的专业数量过多的问题;降低了部分注册人员要求,抑制挂证卖证现象;调整了项目规模划分,扩大乙级、丙级企业承接业务范围。目前,正在根据征求的意见和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完善。

关键词: 程总承包 设计行业 建筑 一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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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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