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刚恢复信心的人们来说,曾湘泉所长“由于国企重组等因素影响,要准备迎接第二轮下岗潮”话语一出,难免一池清泉又被搅动而形成新的涟漪。很多人持赞同观点,当然也不泛质疑的声音。但在笔者看来,不管曾所长的说法其可靠性有多大,作为职工权益保护这一块,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有必要未雨酬缪、妥善安排。
“第一轮下岗潮”到来时,由于此前无先例,又没有经验可资借鉴;加上当时国家经济本就非常困难,面对众多下岗工人及其困难家庭,政府和企业均表现得无能为力。如果曾所长所说的“第二轮下岗潮”不可避免,除去职工最基本的“三险一金”必须切实落实外,还应该做的就是再就业培训。争取做到这边下岗、那边上岗——下岗即转岗,从而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的下岗即失业现象。
当然,如果面临大量职工下岗的企业,本身就会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所以,对可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虽然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政府也不能袖手旁观,同样有责任和义务给予一定的再就业培训资金补助。也就是说,对于那些面临下岗的职工,由政府和企业合作,根据劳务市场需求预测及职工再就业意向,抓好、抓实各类技能培训。给下岗职工增加现就业所必须的勇气和信心,这也是对职工权益实实在在的保护以及人文关怀。
随着房地产开发投资出现阶段性回落,大批建筑行业农民工已从就业状态整体性地转为半失业或准失业状态,值得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首先,建筑行业农民工总量巨大。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有超过6100万的农民工从事建筑业,占农民工总数的近1/4。而这些从事高强度劳动的从业者,基本上都是所在家庭的顶梁柱,很多人要靠自己养活一家老小。如果他们中的很多人失去工作,将会给家庭生活带来重大影响。
其次,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较高。很多人都知道,现在很多小白领都羡慕“搬砖的”,因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水平不低。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过去房地产市场太火热。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建筑农民工如今月收入七八千元,虽然算不上高薪阶层,但若一下子从高工资变成低收入,心理上是不易接受的。建筑工地找不到活干了,建筑工当然可以去干别的,政府也会引导他们去从事别的工作,但已经拿过高工资的建筑工,可能会以为自己就该拿那么多钱,不愿“屈就”低薪岗位。
笔者家乡不少出过国的建筑工,回来后就不愿干普通打工工作,不自量力地去当老板甚至干传销。虽然我国农民工平均薪资确实偏低,短期内不可能提高到建筑工标准,但对“半失业”建筑工的心理落差,当做好随时应对的准备。
最后,“半失业”的建筑农民工,有可能会滞留城市。众所周知,几千万的建筑业农民工,基本上都是在城里盖房子。房地产行业的相关岗位减少后,很多农民工因为家乡缺乏工作机会,或不具备返乡创业条件,甚至对房地产形势并不了解,可能会继续留在城市寻找工作,这将会给城市环境、治安等带来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