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下属的第六个专业委员会——节能环保与智能化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杭州星都宾馆举行。会议由节能环保与智能化委员会首任秘书长张琦主持。大会听取了筹建工作汇报,通过了委员会工作条例讨论稿,选举并通过了节能环保与智能化委员会首届领导班子名单,束晓前当选为会长,当选的副会长有:林晓玲、田军县、周建刚、朱国春、李平、吴秀、俞阅隆;副秘书长:高利翔、屠胜勇。
▲7月3日,北京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市政协办公楼举办“汶川地震震害启示”报告会,由建设部派往地震灾区首批专家组成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苗启松所长主讲,通过大量现场照片及资料讲解震害及其启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九三学社建设部支社委员、北京市城建委副主任黄白也参加了报告会。
▲7月3日,武汉建筑装饰协会召开2008年会长工作会,会议由会长张智海主持,秘书长郭伟作了工作报告,重点讨论了筹办“1+8”武汉城市圈装饰行业(协会)联谊活动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协会现有会员企业500多家,包括公装231家、家装223家、幕墙门窗73家,会议决定继续大力发展会员,提高协会行业服务和管理的能力。
▲7月3日,武汉雅庭、澳华、嘉禾三家家装公司的上百名装修工人志愿者从四川汶川灾区归来,用近一个月的时间参加援建了武汉对口支援的一万套活动房。武汉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张智海、秘书长郭伟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到火车站迎接。
▲7月4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在建设部办公楼617会议室召开“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座谈会”,研究当前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建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黄白、住宅装饰装修委员会秘书长张仁参加会议并作了重点发言。副司长吴慧娟到会作了此项工作背景的说明。会议由质量处处长朱长喜主持。参加会议的有质量处丁博涵、房地产业司、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我和住宅装饰装修委员会秘书长张仁,以及北京市建委、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标准院、环境院、装饰企业(贝盟)、物业管理公司等10人。
会议发言热烈,认识一致,关键是要创新家装管理机制。原因:一是“成品”供给满足不了百姓自行装修的需求,中低收入家庭自行装修的愿望最强烈,毛坯房没有理由禁止;二是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监理公司,都是企业,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是劝阻,面对验收主体的业主或使用人违规企业很无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章已经比较完备了,但对应的法律制裁监管很不到位,政府面临城市管理的考验;四是行业协会也没有行政执法权,政府“三定方案”后也不存在什么“转移职能”的问题,如果转移了则是行政不作为。朱长喜处长责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家装(结构安全)管理的通知》,并希望我会通过四川地方装饰协会对破坏性装修与震害的关系进行调研。
▲7月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2008]113号),此举旨在为加快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国资发〔2007〕8号)制订本办法。
▲7月7日,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2号)。
▲7月7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广州市鸣泉居度假村举行以“回顾?展望”为主题的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背景是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取得阶段性成果、8月8日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改革开放30周年和我国国民经济正处于极为关键的调整时期,意义不同寻常。会议的主要议题:一是听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马挺贵题为“回顾历史 展望未来 再创辉煌”的报告;二是听取刘晓一秘书长通报2008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长工作会的主要内容;三是审议并批准《关于2010年在北京召开“亚太空间设计师协会”暨北京亚太空间设计艺术观摩展的提案》;四是听取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关于当前我国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报告。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徐朋主持。
与会议相关联的活动:一是出席“第十届广州国际建筑装饰材料博览会”开幕式并参观;二是参加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和中国建材联合会共同组织的“承包商材料商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战略研讨会”及“承包商材料商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分别由副秘书长王毅强和秘书长刘晓一主持。
▲7月7日,镇江市建设局、镇江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发出《关于表彰2008年度优质建筑装饰工程“北固杯”的决定》(镇政建[2008]181号),共36项。
▲7月8日,常州市建设局和常州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共同发出《关于表彰2007年度常州市“金龙杯”建筑装饰优质工程的决定》(常建[2008]216号)。
▲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作出“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7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4号),职责调整为七项:一是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是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四是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五是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六是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七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为3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37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57名(含总规划师1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