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月
▲1月3日,作为2007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第一个区域性活动的“汕头市装饰行业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汕头市五星级帝豪大酒店召开。此会的重要意义在于:根据2005年12月2日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6年2月15日中共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作出《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精神,汕头市装饰行业协会由2001年由业内人士自发组成到2006年率先成为广东首个“三无”行业协会:“无业务主管部门、无行政级别、无事业编制”,在行业协会市场化的创新中带了个好头。出席会议的有汕头市政府副市长钟展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秘书长黄白、汕头市统战部副部长兼汕头市海外联谊会常务副会长肖少平、中共汕头市委非公企业工委副书记杨一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综合部主任艾鹤鸣、汕头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科长李妩、汕头市工商联副会长兼秘书长谢慧今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和171家会员单位代表、各界人士300多人。大会举行汕头市雅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维为会长,辛忠连选连任秘书长。
▲1月3日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单位、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为了感谢多年来对企业发展给予关心帮助支持的各级领导、广大股东、客户以及社会各界朋友,在苏州市会议中心隆重举行“金螳螂上市答谢音乐会”,特邀著名的奥地利林茨爱乐乐团倾情献演。
▲1月4日,鸡西市建筑装饰协会做出2006年工作总结:一是制定了《鸡西市建筑装饰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二是继续推动家装企业准入清出制度的建立,三是履行好市建设局赋予的10项职能;四是进行了换届大会。2007年的主要工作:一是贯彻中装协六届二次理事会精神,落实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可持续发展重大问题;二是组织企业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走出本市承包工程,公装、家装一齐抓;三是参加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继续解决多头管理问题;四是发挥企业家经营协会的作用,加强自身建设。
▲1月5日,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
▲1月5日,建设部与商务部共同发出《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市[2007]18号),此举主为落实《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4号),此项项工作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和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负责。
▲1月8日~26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组织2006年度工作述职考评,活动分三个阶段:一是学习动员会;二是各机构负责人述职;三是秘书处负责人述职,最后统一考评。期间,组织了以“和谐”为专题的学习会。
▲1月8日,上海市建设交通直属单位党委书记赵颖、副书记徐径川到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进行党建调研。
▲1月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在杭州召开“《关于我国建筑幕墙行业和谐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定稿研讨会”。此系在2006年11月11日“幕墙工程委员会四届六次全会暨幕墙行业科技创新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大会”上提出的,并在12月22日“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上征求意见。
▲1月11日,劳动保障部公布第八批10个新职业: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以及会展设计师、珠宝首饰评估师、创业咨询师、手语翻译员、灾害信息员、孤残儿童护理员、城轨接触网检修工、数控程序员、合成材料测试员。本次发布的新职业大多出自服务业领域,体现了职业结构随产业结构调整而发展变化的规律,折射出第三产业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背景下持续发展的态势。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和合成材料测试员新职业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技术进步孕育而生的职业,它们将为规范相应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保证室内装饰装修和合成材料的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劳动保障部推出的家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验员”,为我国家装行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1月11日,建设部召开建设部机关各司局、部属社团负责人的会议,由汪光焘部长传达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王振东参加,并在次日协会各机构负责人述职会上进行了传达。
▲1月11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召开“上海市建筑安全玻璃暨玻璃幕墙质量专项大检查讲评会”。1月31日,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召开既有幕墙现场检查组成立大会。据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预测,上海年建筑工程规模约3000亿元、1.3亿㎡,幕墙还会保持高增长态势。
▲1月12日,建设部公布《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其中要求:“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诚信行为记录、信息发布和信用评价等工作,推进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要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约束机制”
▲1月12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关于我国建筑幕墙行业可持续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装协[2007]005号)。此系根据2006年7月18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公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装协[2006]041号),结合我国建筑幕墙行业的实际情况,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制定的。
▲1月12日,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召开的幕墙企业工作交流会决定,由中航、金粤公司牵头组织编制《深圳市幕墙工程指导价格(试行)》。会议还通过增补中航、金粤二家幕墙公司为协会副会长候选单位。在此前1月10日召开的副会长单位会议上,决定增补科源、瑞和二家装饰企业为协会副会长候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