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 要闻 > 行业要闻 > 正文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2月开始实施 精装修质量控制有章可循
来源:中华建筑报  作者:赵 申  时间:2013-12-02 09:43:52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住建部于今年6月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下称《规范》)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中国住宅精装修领域将结束多年有专业的施工标准无专门验收标准的尴尬境地。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即将实施,不仅意味着住宅精装修将按照严格的标准进行验收,还利于建筑装饰企业成品化的发展。

  住建部于今年6月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下称《规范》)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中国住宅精装修领域将结束多年有专业的施工标准无专门验收标准的尴尬境地。

  精装修亟待《规范》

  买房子送装修、让业主拎包入住,人们对这样的口号并不陌生。如今,越来越多的住宅项目选择成品房附赠精装修的交房模式,更有购房人看中精装修房省事、省时、省力等多个优势,在购买中越来越倾向于选择成品房。

  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总经济师王本明估计,我国每年成品房的销售额大概有六七千亿元。目前,在一线城市成品房的普及率较高,精装修工程有利于建筑装饰企业成品化发展,精装修所体现出来的成本、质量、时间、健康等价值优势正在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因此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在一线城市的中心区域,住宅精装修每年以20% 的速度递增,特别是具备实力的开发商建设的项目,基本上是精装修的成品房。

  全装修已成为未来商品房市场的大势,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已经达到较高比例。然而,精装房完工之后,以什么标准来验收,是困扰业内很久的难题。

  目前,我国关于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主要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前者由于未对公共场所的施工和家庭装修的要求进行具体区分,规范范围过大、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后者只适用于毛坯房的验房标准,该标准套用在精装修房上显得“捉襟见肘”。因此,伴随着精装修住宅的市场份额逐年递增,精装修房屋的质量问题却层出不穷,屡见于报端。

  《规范》重在实践与参与

  作为《规范》编审组的成员,王本明谙熟《规范》的编制过程和主要特点。

  “编制工作始于2010年,参编单位包括国内几家建筑装饰行业龙头企业、材料生产企业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阵容十分强大。”王本明告诉记者,“经过意见收集、调研和论证,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2013年6月,《规范》问世,与2001年出台的专业施工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形成了紧密对接,至此,与住宅装饰装修的配套规范不再有空白地段。”

  王本明介绍,《规范》内容比较全面。全书一共有20章,包含墙面、厨房、卫浴、地面、防水、墙饰面、楼地面饰面、智能化工程、通风和空调、门窗等分项验收规范,将成品住宅工程的各个方面都囊括其中。

  “由于土建工程的质量不仅会影响装修量,也会影响装修质量,所以《规范》明确装修以前必须要进行交接验收,分清土建和装修的责任;《规范》还明确住宅成品房装修,一定要以户为单位进行验收,一套一户为一个检验单元,在每个检验单元里,对各个功能区进行检验。”王本明说。

  王本明认为,《规范》 在创新的地方有重要突破,特别强调实践性和参与性,《规范》参与性强,附录包含着一系列的表格,包括土建部分的施工内容、施工质量、室内净高和净距等,用户可以直接下载,使用方便。

  待破解的难题

  有了能够制约开发商和施工方的新标准固然好,但是标准是否能贯彻,一直是消费者的心病。王本明表示,《规范》具有强制性条文,国家将按照新标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进行规范管理,重点是业主能以《规范》为依据进行维权。

  “所有住宅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标准不能低于《规范》,这给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划定了底线,对规范设计、规范选材、规范施工工艺,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将推动成品房装饰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和完善。”王本明说。

  虽然《规范》有针对性地对精装修施工提出了众多要求,但是由于涉及过多施工方面的专业术语,更有消费者担心能否独立完成验收。另外,消费者还顾虑,家装新标准对施工技术、细节和质量等方面的严格要求和强制性验收,会否提升家装的成本,促使装修价格上涨?

  “在施工技术和细节方面的要求,多数大型房企早已做到,对于正规企业而言,《规范》更多的是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因此新标准不会影响装修价格。”王本明表示,“《规范》施行后,将对达不到施工工艺和施工规范要求的装饰公司形成倒逼,促其提高业务水平或退出家装市场。”

关键词: 精装修 室内装饰 住宅装修 工程质量 验收标准
分享到:
[责任编辑:王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装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 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