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入发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房理念在改变、社会责任感在增强,老百姓的购房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全装修住宅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这些情况的存在和变化,需要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在推行住宅全装修工作上有新的举措和要求。包头市将以全区住宅全装修工作现场会为契机,紧抓机遇,把住宅全装修工作摆在房地产业发展的突出位置,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式,扎实推动住宅全装修产业再上新台阶!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全装修工作现场会在包头市隆重召开。会议旨在总结全区住宅全装修工作现状,交流工作经验,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出台的新的《关于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企业转型,提升住宅建设品质,推动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顺应形势艰难起步
内蒙古自治区的住宅全装修工作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住宅全装修艰难起步,但在艰难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多年来,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土地、财税、金融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住宅全装修工作始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层面,只是原建设部于2002年7月颁发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配套出台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材料、部品技术要点》,2008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仅仅是一个部门就住宅全装修的某些工作做了相关政策规定,住宅全装修工作整体目标、要求、工作措施等没有系统全面的制定和提出,曾经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消灭“毛坯房”的目标成为泡影,住宅全装修工作基本停留在纸面上。
但销售毛坯房的各种弊端和对资源、环境的浪费以及对小区物业管理的影响与目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严重相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房理念在改变、社会责任感在增强,老百姓的购房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全装修住宅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这些情况的存在和变化,需要在推行住宅全装修工作上有新的举措和要求。全国已有部分省市把推动住宅全装修作为推进住宅现代化、产业化、装配化、成品化的重要切入点,通过出台多项政策和技术标准,确立了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的比例要求,加强了全装修住宅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的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于2008年开展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住建厅里就推行住宅全装修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年度工作目标,经过几年的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已经初步得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的认可。截至目前,12个盟市均有全装修住宅项目交付使用,全区实施住宅全装修项目298个,总建筑面积为1193.2万平方米,占可销售房屋面积的20%左右。特别是广州恒大地产等区外房地产企业倡导先进的建设、销售理念,积极建设全装修住宅,对全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全装修工作在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住宅全装修的政策体系还不健全、不完善;二是主管部门和开发企业对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四新”技术及“四节一环保”产品(技术)在住宅领域的应用率不高,部品部件的供应不同步,科技成果转化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住宅产业化整体水平不高,住宅性能认定覆盖面较低,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的整体示范带动效果不明显,住宅品质亟待提高;五是住建系统的各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住宅全装修工作,只有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唱独角戏。
顶层推动鼓舞人心
今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快建立促进建筑工业化的设计、施工、部品生产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推动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化,丰富标准件的种类,提高通用性和可置换性。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加快发展建设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提高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这个文件的出台,从国务院的角度明确了要积极推行住宅全装修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住宅全装修工作产生重要影响。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第49号公告发布了国家行业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一步完善了现行标准对新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连同内蒙古自治区刚刚完成并已报部备案的《成品住宅装修技术标准》,为全装修住宅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技术规则和保障,对推动住宅全装修发展和住宅产业化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住建厅又印发了《关于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住宅全装修的范围、原则,提出了住宅全装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了住宅全装修的具体工作内容,从加强住宅全装修项目管理、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相关政策支持、强化开发企业自身能力建设以及监督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工作合力促进发展
在住建厅出台的《关于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将有效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全面开展。
规划部门应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和本地区住宅全装修的工作任务,在提出住宅项目规划条件时,根据项目建设规模、企业资质等级等情况明确该项目全装修住宅开发建设要求、面积、比例等内容。规划部门核发的住宅项目规划条件批准文件抄送同级房地产管理部门。
新建住宅建筑设计施工图要与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图实行一体化精细化设计,一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无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图的住宅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其审查申请不予受理。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规划部门出具的材料,按项目核定全装修住宅设计面积和比例,并在审查文件中予以说明,同时抄送同级房地产管理部门。
新建住宅项目实行项目建筑主体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同步招投标。招标文书没有住宅项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内容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不予组织招投标。
实行住宅小区物业前期介入管理。新建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项目施工现场,参与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管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全装修、验收等与物业服务相关的管理事项,实施物业前期介入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明确和强化设计、施工企业及施工图审查、监理和检测等专业机构在住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严格执行《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标准》、《成品住房装修技术标准》等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技术标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房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装修质量保证书和装修、建筑材料环保认证书,包括装修明细表,装修平面图和主要材料及部品的生产厂家,并执行有关的保修期;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设施设备相关指标,并明确使用方法和维护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销售的住宅装修质量负第一责任,并负责相应的售后维修、保修服务等。
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住宅全装修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依据规划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等的批准文件做好全装修项目跟踪检查工作。要建立住宅全装修月报制度,将住宅装修施工纳入到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中。
推行住宅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分部验收、交叉施工制度。在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技术预案组织好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的交叉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做好主体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分部验收。
实行住宅装修分户验收制度。住宅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物业服务等单位对装修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包括住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以及没有组织住宅装修分户验收或住宅装修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组织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全装修住宅分户验收(包括住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此外,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和坚持统一实施装修的微利原则,对于让消费者真正体验到质量优、价格廉的成品住宅带来的好处同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