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沈阳市召开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提出打造“建筑强市”和“现代建筑产业之都”的目标,力争到2015年,沈阳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现代建筑产业产值达到3500亿元,年度总产值超百亿元企业要实现零突破,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力争达到5家。为达成这一目标,沈阳市建委还出台了《关于促进沈阳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制定了15条新政,力求全力推动沈阳市建筑业跨越式发展。
近年来,沈阳建筑业得到快速发展。据介绍,自2010年首次突破千亿元后,2011年沈阳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447亿元,2012年完成1741亿元,同比增长20.3%。今年1-5月完成402亿元,同比增长21%。
除了总产值的增加,沈阳建筑业增加值、效率、效益和经济贡献率近年来也得到稳定增长。2012年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3.4万元/人,同比增长25%;全行业实现利润46.5亿元,同比增长19.3%。建筑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不断增加,2011年建筑业缴纳税金总和56.8亿元,2012年达到70.6亿元,同比增长24.3%。
近三年,沈阳全市新增建筑业一级企业53家、二级企业89家。同时,在企业资质类别上实现了“多面开花”,打破了原有房屋建筑资质独大的局面。市政、公路、水利水电、隧道、桥梁、钢结构等专业资质晋级企业的总量不断增加,企业资质等级进一步提高,覆盖范围稳步扩大。同时,近年来共引进了305家外埠企业来沈阳施工建设,有效地弥补了沈阳建筑企业承揽高端建筑产品能力不足的局面。
为了进一步加快沈阳建筑业发展步伐,沈阳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沈阳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制定扶持政策、加大科研创新、优化市场环境、强化行业监管等方面制定了15条新政,为沈阳建筑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据了解,这15条新政包括:设立优秀骨干企业名录;积极引进外埠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落户沈阳;支持企业开发具有自主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新技术,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加快沈阳现代建筑产业化由“试点城市”提升为“示范城市”的步伐等一揽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