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可在远郊先改户籍
对很多特大、大中城市而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到底难在哪里?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特大城市,当地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业人口兴趣已经不十分强烈。
李铁称,大城市的户籍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可以考虑针对已在大城市长期定居、稳定就业、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他们总量中占比并不高,解决他们的落户不会带来太多财政上的负担。在操作环节上,一些特大城市可以在周边的建制镇和远郊区县,率先进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比如可以考虑把在主城区的长期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落户到远郊区县和小城镇。
■ 盘点
“十五”规划首提城镇化
资料显示,“城镇化”被官方首次采用确认是在13年前。2000年10月11日,在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正式采用了“城镇化”一词。
这份建议里专门用500多字阐述“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
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对该建议进行说明时要求,“中国的城镇化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必须从自己的国情出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2001年8月,一份专门针对“十五”城镇化发展的重点专项规划全文对外刊发。对于城镇化制定了5大政策措施,包括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要求各地可根据当地需要及综合承受能力,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
此后,对城镇化,在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的报告中都有提及。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特大城市为依托,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至此,“大城市”和“城市群”成为主流认识。
十八大更是要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同步发展。
到2012年12月15日-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
5大顽疾困扰中国城镇化脚步
昨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报告中提出,城市摊大饼式扩张、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等问题,在我国城镇化过程中非常突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城镇化的调研报告也认为存在诸多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
问题1 盲目追求城镇化速度
全国人大财经委在报告中称,一些地方借推进城镇化之名,盲目追求城镇化速度和城镇化率,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超前规划各种工业园区、开发区和新城区,缺乏产业支撑,造成很多“空城”,占地过多。
2000-2011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76.4%,远高于城镇人口50.5%的增速,城镇建设用地年均增长110万亩以上,但开发强度普遍偏低,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只有0.3-0.6,而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在1以上。
【建议】
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推进城镇化要尊重客观规律。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不能超越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拔苗助长。绝不能像片面追求GDP那样追求高城镇化率,更不能由政府大规模举债搞“造城运动”,否则势必会造成很大的问题和隐患。
【解读】
陈耀表示,目前相当一部分地方政府把城镇化作为刺激投资,拉动经济的手段,推进的速度有些超前和过快,造成了一些问题。
陈耀建议,城镇化与产业形成良性互动,这是城镇化的基本要求。农民进城要就业,就必须要有产业的发展,如果不能同步推进,就会带来系列社会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学研究室主任张耀军表示,今后的城镇化发展中,要多注重质量,更多考虑人的舒适、发展和健康,因为人的城镇化才是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