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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装修业投诉纠纷频发 消协提出建议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13-05-15 12:02:1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由于装修业的市场空间很大,行业法规相对滞后,部分企业为追求暴利,缺乏企业自律和诚信,出现了偷工减料、鱼目混珠,坑害消费者的现象。该行业也成了近年来投诉率最高的行业之一。

  三、在装修合同中,对装修的工期、材料、标准、工艺、造成隐患应如何赔偿等问题一定要有详细约定。

  找到了理想的装修企业,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工艺问题、材料质量等问题,甚至能提前完工,装修中也没有发生偷换材料之事,当然好,但并非所有人都如此幸运。你有可能碰到拖延工期、偷换材料、工艺造成隐患等问题,那该怎么办呢?一方面,去找装饰企业合理调解,如果能调解的话,你的运气也不算太差,但是不能调解呢?你会选择哑口无言还是独自承受?房屋装修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需要进行审价、鉴定或评估,审理周期长,费用也很大,另外“买的没有卖的精”,业主一般都不具备专业装修知识,所以,对装修的很多环节无法监督。为避免出现此类房屋装修纠纷,节约诉讼成本,建议广大业主应在装修合同中对这一内容作出清楚约定,此为上策。

  四、确认工程款及付款方式,并索要收据或发票。

  工程款及付款方式是装修合同最重要的条款之一。按照通常的付款方式,往往工程还没有结束,装修费用已经基本付清,这样不利于督促装修公司尽职尽责地干好后面的施工项目。在很多情况下,业主一旦与装修公司签了合同,交了预付款,就很难解除合同。鉴于此,建议广大业主通过以下条款对此进行约定:设计方案完成、装修总金额确定后,交纳施工及材料费用的30%;装修木工、水工活全部完成后,交纳施工及材料费用的30%;装修工作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交纳施工及材料费用的40%。这样,可有效地督促装修公司认真完成自己的装修职责。即使合同因故不能继续履行,业主所受的损失也不会太大。

  五、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验收,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应及时起诉,千万不能擅自入住。

  装修完成后,业主认为房屋能够居住的,可以交接入住,但不能擅自入住。建议你和装修方在交接单上注明,签收房屋不等于承认和接受装修质量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业主仍可就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及装修不合格项目要求赔偿损失。业主可强调,在房屋装修质量未达标的情况下入住,只是考虑到如果不入住,需要另行租房居住,将会加大装修公司的赔偿额。所以入住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双方损失扩大,并不是认可装修公司的装修完全符合标准。装修是否符合标准,应当以书面的交接验收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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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佟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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