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原装修市场出现不少纠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居民缺乏装修方面的常识,片面追求美观、实用,随意拆改房屋结构,危及了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另一方面是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承租人作为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人,享有对装修物的所有权,但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的装修物附合于出租人的租赁房屋上,所有权归属出租人,承租人作为装修出资人,其利益会受到损害。
近日,笔者走访省城装修行业了解到,由于装修业的市场空间很大,行业法规相对滞后,部分企业为追求暴利,缺乏企业自律和诚信,出现了偷工减料、鱼目混珠,坑害消费者的现象。该行业也成了近年来投诉率最高的行业之一。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协)负责人表示:目前,太原市房屋装修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设计类纠纷。主要是设计师设计方案千篇一律,不能针对个体差异提出合理的建议。设计师对设计方案没有考量,导致房屋装修后存在设计缺陷。设计师为赚取回扣,劝诱消费者购买指定的装修材料。
二是质量类纠纷。主要表现在装修公司做防水工程时偷工减料,取暖设备、装饰材料等粗制滥造,效果差强人意,省略墙壁和地面的找平工序,导致地板铺设不平或踢脚线弯曲,瓷砖或壁纸施工不久后脱落等。
三是环境污染类纠纷。主要体现在装修公司没有采用或虚伪表示采用环保材料,夸大装修材料的环保等级。
四是保修类纠纷。装修公司承诺了较长时间的保修服务,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便推脱保修责任。
五是合同类纠纷。主要表现在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装修材料或者使用劣质材料,无故拖延工期。
太原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要规范装修行业市场,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装修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要真正做好经营,应更多地为消费者着想,恪守诚信原则,树立长远的发展目标。向低劣产品、低级施工说“不”,通过树立品牌意识,扩大知名度。政府及行业协会部门则要加大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无资质、无施工能力的低劣队伍。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应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正规装修企业,并事先通过朋友和装修过房子的熟人了解装修的相关内容。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从合同条款和服务流程上进行约束,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易出现的装修增项提前向设计师了解清楚,并在合同中写明。
为避免类似纠纷发生,建议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注意五个方面:
一、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中应约定合同的具体目的。
双方签订装修合同,业主的义务是付款,装修公司的合同义务细分起来非常多,不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所以需要把合同目的明确下来。签订装修合同的目的本应是很明确的事情,但如果不事先写明,在出了纠纷之后,装修公司往往就会推三阻四。明确了合同目的,业主合理的要求就不用再费口舌了。
二、装修房屋一定要请有相关资质的正规装修公司。
业主在装修合同中要约定,装修公司应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从事装修行业具备的资格证书,并向业主指明其经营范围中具有“承揽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一项。若其不具有其中任何一项相关资质或者在签订合同前未向业主出示,业主得知后再向装修公司提出的,装修公司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并且业主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这样,可避免因装修公司无资质而导致合同无效给双方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