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昕案暴露出目前行业协会管理疏漏。”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大额项目既不通过招投标程序采购,也不经协会领导集体决策,刘宇昕正是利用了这一漏洞,利用职权便利,要求协会负责人将相关业务直接交予指定单位承揽,并与协会负责人共同收受贿赂。
办案人员表示,应健全上级主管部门对行业协会的纵向监督机制,加强重大业务的专项监督,对于行业协会的重大项目应依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严防“暗箱操作”。
保密信息“跑冒多” 滴漏一次值几万
在北京市司法机关查办的多起涉及住建系统的受贿案件中,提前透露评审信息也成为“寻租利器”。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建筑企业资质评审有严格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允许评审专家互通评审信息,向评审企业透露评审信息。但掌握信息的人却将其当成‘商机’。不管通没通过,提前透露一条消息就能值几万块钱。”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综合处原调研员罗晓杰受贿案便因此而起。罗晓杰说,因为工作原因,她能提前知道资质审查情况。大概2007年有人向她提出“提前透露评审信息”合作要求,她同意了,先后收了45万元。
“不论企业是否通过评审,她都提前通报,这样就可以提前告诉企业,企业也愿意找她办资质升级的事。”向罗晓杰行贿的重庆一家从事资质申请代理的企业负责人说,企业如果提前得到通过的信息,即使还没公告,也可以通过省级建设部门开出“资质升级”证明,从而可以更早以“高一级的资质”参加招投标。
作为建筑企业资质审查专家库专家,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颉建玮也是“信息倒卖”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颉建玮说,罗晓杰曾找她关照一些企业资质升级的审批事宜。如果她刚好审查这些企业,就会在一些不太重要的标准方面予以放宽。如果她没有参加审查,便会联络专家打听结果。每一次,都提前把消息透露给罗晓杰。罗晓杰为表示感谢,分三次共汇给她8万元。
除了作为专家接受罗晓杰的请托,颉建玮还利用职务之便,对有的企业存在的“借证”等“蒙混”情况给予“放行”,并提前透露相关信息,收受“好处费”4万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对于评审信息有规定,但管理过于宽泛,缺乏严格,相关人员不按规定执行,导致评审保密信息“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的专家还相互“串通”信息。对此,应建立完善保密制度,严格治理“瞎打听”“乱泄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