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国务院、发改委、住建部近日陆续发文推广绿色建筑。继11 日国务院转发《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后,国家住建部于16 日再次发文《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落实工作,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管理。从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出发,以推广绿色建筑为重要抓手,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措施,大力引导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则对具体的绿色节能标准,措施以及补贴政策做出详细要求,绿色建筑政策支持力度呈现加强态势。
评论:
1、绿色建筑三部曲。
从2012 年5 月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3 年1 月11 日发布《绿色建筑方案》以及16 日发布《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出,国家对新型城镇化格局下的绿色建筑政策正在逐步落实。与《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相比,《绿色建筑方案》更加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结合此前的补贴措施以及最新的备案专项调查工作, 将更有效的刺激各级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生以及建材企业落实绿色建筑规划,拖动建筑建材市场向有序,高效, 节能环保方向发展。过去高能耗、低效率,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等粗放式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将逐渐改善。
11 日发布的《绿色建筑方案》要求城镇新建建筑将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 亿平方米;到2015 年末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城镇新建建筑将达到20%。 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要求“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 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 万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 亿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40 万套。到2020 年末,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方案》中具体明确了“十二五”要求完成的几个重点任务。
科学做好城乡建设规划,做好城乡建设规划与区域能源规划的衔接,优化能源的系统集成利用。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要求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机场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 年起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再次明确要求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重点攻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环境质量控制、提高建筑物耐久性等方面的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
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烧结空心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同时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相关部门应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规范市场消费。积极推进推动建筑工业化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十项措施。
3、政策支持结合补贴优惠将进一步降低绿色建筑附加成本,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由于技术、新型节能材料发展的限制,绿色建筑推广难度较大。但是随着技术,科研实力的进步以及国家对科研力度的加大,绿色建筑成本比重不断缩减。从2008-2010 年建筑成本来看,绿色建筑的附加成本越来越低,且居住建筑的单位增量成本降幅超过公共建筑。
以公共建筑一星绿色建筑成本为例,增量成本主要集中于节水、节地、室内环境等支出。每平米建筑成本仅增加45 元。2012 年5 月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绿色建筑三星奖励80 元/平方米,二星45 元/平方米,具体量化了星级绿色建筑补贴标准。
此后,各省市也陆续出台了绿色建筑补贴政策,政策逐步落实到位。我们预计,随着全国范围内补贴及税收政策的逐步落实,绿色建筑补贴将会覆盖开放商的绿色建筑增量成本,甚至部分政策力度大的地区会降低开发商建造总成本,进一步带动开发商的积极性。
4、绿色建筑将引来万亿市场
我国发展绿色建筑将有效带动新型建材、新能源、节能服务等产业发展,有望撬动超过万亿的绿色市场规模。《方案》提出,2015 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截至2012 年9 月,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占全国总建筑面积不到1%。加之房地产产业链条长,对下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大,如建筑用水泥占全社会水泥消费的60%等,相关政策出台将及时拉动包括建筑用钢、高标号水泥、防火材料以及相关节能环保材料的需求。带动建筑产业向新型建筑、新能源、节能服务发展。预计到2020 年我国用于节能建筑项目的投资或达到1.5 万亿元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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