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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地产三宗罪 为普通买家挖坑
来源:中华建筑报  作者:铁木   时间:2012-12-26 11:18:36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内专家担忧,如果执意于圈地-建房-销售的模式,仅注重销售房屋,不做好旅游配套服务,长此以往,一旦资金链断裂,损失最大的将是普通买家。

  二宗罪:

  公产变私产?

  所谓公产变私产,是指原本属于周边居民自由行走或赏景的公共场地,在旅游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被圈为业主或游客的私有和私享之地。

  据了解,这类事情多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出现,一种是原本属于村民共享的河流、湖泊等公共资源,度假社区建起来后,直接把这类资源划为小区业主独享。当然,房企的手续肯定是合法的,这其中涉及当地政府在卖地之初是否考虑到公共资源的居民共享性。另一种就是古镇经过开发后,封堵起来卖门票,给本地居民造成了很多不便。

  “现在,新一轮圈地主要是面向非城市区域的旅游资源较好的区域,这是利益驱动下的盲目发展行为,有些急功近利,对行业发展不利。”北京交通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王衍用表示。

  旅游地产的圈地运动已经开始,而大范围的圈地不可避免地会侵犯当地公共资源。

  在云南西双版纳,短期内集中规划、上马了大量旅游地产项目,这些项目的圈地规模从几千亩到几平方公里不等,部分旅游地产项目甚至顶风建设了高尔夫球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设施。

  在山东某景区,一座座漂亮的住宅依山而建,风景秀丽,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引发了质疑:这是否侵占了公共资源?对此,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负责人认为,适度开发一定规模的豪华住宅,满足不同层次人的需求无可厚非。但豪宅的建设不能以牺牲公共空间为代价,豪宅别墅占用大量的土地,甚至侵占了风景名胜区等公共空间,有必要对其加以一定的限制。

  日前,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指出,在已审批的12家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多数没有按旅游度假区的功能建设,很多出现了畸形发展,形成了以房地产项目为重点的发展模式,有些失去了度假区的功能,“房地产绑架旅游”的现象比比皆是。

  旅游地产圈地是否侵占公共资源,应该引起当地政府的注意。

  三宗罪:

  为普通买家挖了一个坑?

  2012年的旅游地产项目发展得可谓如火如荼,北至长白山,南至海南岛,远至冰岛,近至韩国济州岛。如今,在全国十大房企中,已有半数进驻不足4万平方公里的海南岛。广东省惠东县的巽寮湾在短短三四年间就吸引了碧桂园、华润、万科、中航、富力等一线品牌房企入驻。

  据统计,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旅游地产领域投资上亿元的项目就有近70个,总规模逾2600亿元,预计全年旅游地产领域计划投资总额将超万亿元。

  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全国房企百强2011年销售额为16583亿元。也就是说,超过万亿元投资的旅游地产项目占据了开发商全年销售额的2/3.

  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旅游地产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旅游框架为主,地产项目表现为一些观光、度假酒店。第二阶段是大规模地将人居地产与旅游景区结合,如在景区周围大量开发住宅。第三阶段是旅游景区与人居的充分融合,如戛纳是一个完整的旅游观光地,其中很多观光点就是人居。目前,中国的旅游地产仍处于第二阶段。

  但是,有专家认为,我国的旅游地产已呈现出过快发展的势头,目前全国共有相关项目2226个,覆盖全国85个城市和地区,但销售业绩却不像投产项目一样快速增长。

  业内专家担忧,如果执意于圈地-建房-销售的模式,仅注重销售房屋,不做好旅游配套服务,长此以往,一旦资金链断裂,损失最大的将是普通买家。

  着名财经评论员叶檀曾发表观点称,当开发商大规模出售商业物业和旅游物业时,他们仍在从事虚拟经济,而非实体经济。无论以什么名义,本质还是圈地获取溢价。无论日本还是美国,多数房地产泡沫,最后阶段总是表现在旅游地产领域。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在旅游地产中,将会出现相当一批“先烈”.

关键词: 旅游地产 三宗罪 人居文化 公产 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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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佟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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