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办公厅11月29日发布通知,部署201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工作,将检查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城市照明节能及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情况。
通知显示,检查时间定于2012年12月上旬。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分10个检查组,每组检查2-3个省(区、市),各省(区、市)受检地级城市及县(区)由检查组确定。
关于检查内容,在建筑节能方面,重点检查新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情况、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等。对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的检查,重点检查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新建建筑,要求不得出具竣工合格验收报告、不得销售或使用的落实执行情况。
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重点检查《"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落实情况以及中央资金支持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进展情况。并且重点检查已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情况、达标排放情况和污染物削减情况。
同时,通知中还对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城市照明节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检查工作做了相应安排。
对于检查结果,通知明确检查组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建筑节能、供热计量改革专项检查将针对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由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