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付费”中标始末
海南“80后”官员落马工程招标牵出背后大公司,判决书显示中铁建设为中标支付1611余万元“好处费”
南英
一桩落马官员受贿案牵出一家神秘中字头企业。
今年10月份,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原副局长肖明辉犯受贿罪,被海南省二中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公开报道显示,肖明辉在一项合同金额数亿元的工程招标中大权独揽,伙同他人收受1611余万元的“好处费”。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取的判决书显示,肖明辉等人收受的是来自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建设集团”)的“好处费”。中铁建设集团是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铁建”,601186.SH,01186.HK)全资子公司。
法律界人士对本报记者称,与受贿罪相对应的是行贿罪。但如果另一方是被索贿、是被迫的,不一定构成行贿罪。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相关人士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尚未听到对中铁建设集团进行公诉的消息。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央企下属企业再度陷入“竞标门”。今年9月份,新华社发文揭秘京福高铁安徽段的工程“黑幕”,有关方面称,为了帮助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六局”)获得全长约37公里的高铁工程,福建信通公司向有关部门支付了上亿元所谓的“中介费”。中铁六局隶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中铁”601390.SH,00390.HK)。
中标幕后
32岁的肖明辉曾经头顶数个光环——“80后”官员、清华大学硕士学历、海南“十大杰出青年”。他的落马始于一个大项目招标。
2007年底,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居民安置区及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批准立项,由洋浦规划局作为项目业主进行筹划建设。EPC是指由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公司提供设计、采购、建造一体化服务。根据新华社的报道,海南省引入EPC模式尚无先例,肖明辉重新编写了《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在后续的招标工作中,肖明辉与其司机张成梁商议,寻找符合承建资质的公司投标洋浦EPC项目,从中收取“好处费”。
判决书显示,在张成梁等人的牵线搭桥下,中铁建设集团承诺中标后支付工程总价5%的“好处费”。随后,该公司在2008年3月以最高分中标。肖明辉作为业主评委给中铁建设集团打了最高分。本报记者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网站上查询到,当年7月份,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中铁建设集团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庄初最(中铁建设集团副总经理)的证言出现在判决书中,其证实,公司会议曾就是否做这个项目进行过讨论,考虑到这是公司在海南的第一个项目,可以为公司打开海南的市场,同时积累EPC的经验,所以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做这个项目,并决定由李瑞法担任这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判决书中,证人李瑞法(中铁建设集团海南分公司总经理)的证言称,2008年11月底12月初,中铁建设集团经营部通知他,海南洋浦EPC项目签订施工合同了,他为项目经理准备组织人员进场施工。进场之前,庄初最副总经理专门告诉他洋浦EPC工程有5个点的费用要交给一个叫刘向东的人。如果不付5%的费用,洋浦EPC项目就拿不下来。但付这5%的费用出去不能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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