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商品住宅品质,加快推行绿色建筑技术、住宅全装修以及“四新技术”在住宅领域的运用,进一步推进住宅性能认定和国家康居示范工程申报,着力解决商品住宅销售信息不对称问题,确保购房居民对住房品质的知情权,自治区建设厅决定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建立商品住宅选购指南制度。
今后,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住宅预售许可证时或销售现房前,要填报商品住宅选购指南。商品住宅选购指南基本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五证”取得情况、绿色建筑标示和绿色建筑等级、住宅全装修等住宅产业化推广、“四新”技术应用、节能措施等有关内容。自治区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建立的商品住宅选购指南制度,要求各盟市和有条件的旗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辟商品住宅选购指南专栏,将审核后的项目情况及时在商品住宅选购指南专栏上进行公布,以便购房居民登录了解,同时在自治区住宅与房地产网进行公布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