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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市场:迎合消费 “企业合同”浮出水面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刘梦怡  时间:2012-08-10 10:42:03   [报告错误]  [收藏]  [打印]
  核心提示:“签订企业合同可以享受折扣,签订卖场合同只能按照原价购买,但消费者得到的后期服务和保障是一样的。”

  大品牌售后问题少

  签订企业合同或更改卖场合同中购买信息的消费者普遍认为,如果自己购买的是知名品牌,那么并不担心产品的售后问题。因为出现问题的几率很小,自己碰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况且就算真的出现问题,大品牌也不会为了一单生意,毁坏自己的信誉度,会对售后负责到底。所以签订企业合同也未尝不可,而且还有折扣可享。

  卖场与企业关系紧密

  售后可能缺乏公正性

  有些消费者存在这样的质疑,企业在卖场租用商铺售卖自己的产品,可以说他们之间存在着紧密合作的关系,彼此的熟悉程度肯定高于消费者,而且对于企业来说,消费者毕竟属于个体,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对于卖场作为第三方是否能够做到真正的客观公正存在怀疑。

  签订卖场合同后

  问题可合理解决

  对于“更改卖场合同中的购买信息以获得优惠”这一做法,消费者表示从心理上总觉得原价购买不划算,尽管填写了不实的信息,但是既然签了卖场合同,卖场也应该负责到底。而对于自己而言,既享受了折扣,又同样可以获得企业和卖场的双重保障,看起来是件很合适的事。

  卖场观点

  卖场确保问题

  得到公正解决

  居然之家集团公司副总裁 任成

  卖场作为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第三方,处于一个完全中立并且更加专业的位置,一旦消费者购买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卖场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避免消费者在与企业维权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消费者如果购买后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向卖场投诉,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企业、消费者、卖场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如果消费者对解决方案仍不满意,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裁定之前的做法存在问题,卖场将与企业共同承担责任。所以,消费者不用担心卖场有偏袒企业的做法。

  售后服务范畴

  以卖场合同信息为准

  蓝景丽家副总经理 魏永强

  卖场合同均要在工商局合同科进行备案,可以保证其正规性和公正性。企业合同在正规性和公正性上均属未知。而签订收据的做法,尽管会写明购买产品的信息,但是没有卖场合同严谨正规,很容易出现漏洞,而且不加盖公章也无法生效。

  消费者在卖场购买产品后,如果出现企业无力承担责任或找不到企业时,卖场有义务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视具体情况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如果消费者并未签订卖场合同,那么理论上,卖场无需对消费者承担责任。尽管卖场可以出面帮助协调,但这时因为缺少合同,所以卖场对企业失去了有利的约束力。而如果消费者选择在购买产品时更改合同,那么卖场在为消费者解决售后问题时只能依据合同上的信息进行。

  消费提示

  购买行为要完全真实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购买行为一定要真实。这具体表现为购买地点、购买数量、购买价格等方面。如果购买行为不真实,那么会对日后的维权造成影响,消费者务必要为此承担风险。

  购买品牌产品

  勿怀侥幸心理

  任何品牌产品都有可能出现问题。消费者切忌在购买时存在侥幸心理,为了以较便宜的价格购买到产品,盲目相信品牌产品,而签订不具备保障性的不规范合同,一旦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再后悔为时已晚。

关键词: 家居市场 消费 企业合同 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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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佟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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