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许昌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该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公共建筑等,有条件的将一律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被列入示范项目库的项目将获得资金奖励。
据悉,为加快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今后许昌城市规划区内(含许昌县、魏都区、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如宾馆、医院、学校等),将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并与建筑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据许昌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对今明两年被列入示范项目库的项目予以资金奖励,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设项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10元;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为建筑物供热供冷的建设项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20元;采用太阳能和地源热泵系统集成技术的建设项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助30元。该市计划2012年内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230万平方米,2013年新增170万平方米,力争到“十二五”期末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