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单位、地方协会、相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创新型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供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行组织开展2021年北京市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工作。为了帮助建筑装饰行业企业申报该贷款贴息项目,经与北京银行协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直属《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杂志社具体负责推荐并协助行业企业办理该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在北京市内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2.优先支持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产替代、“卡脖子”及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等重点领域。
3.获得贷款资金应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不属于《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等范围规定,以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版)》中新建和扩建范围。
4.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高管信用记录良好。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1.资金来源和时限:该产品适用于北京银行从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内与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
2.贷款期限和利率:最长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提款期1年,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150BP。
3.支持标准:对已通过银行获得此款产品的实际贷款额给予2%贴息支持,贴息期不超过1年,按季付息后给予补贴。
4.每家企业在期限内只能享受一次贷款合同的贴息。
三、产品方案
产品 | 贷款条件 | 贷款方式 | 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
初创贷 | 企业成立1年以上; | 以纯信用(无抵押无担保)方式 | 50 |
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 | 100 | ||
以第三方担保方式 | 200 | ||
以房产等可接受的抵押方式 | 2000 | ||
创新贷 | 企业成立3年以上; 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或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或持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 | 以纯信用(无抵押无担保)方式 | 300 |
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 | 500 | ||
以第三方担保方式 | 1000 | ||
以房产等可接受的抵押方式 | 3000 | ||
成长贷 | 企业成立3年以上; 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或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或持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 拥有发明专利4项(含)以上或软件著作权5项(含)以上 | 以纯信用(无抵押无担保)方式 | 1000 |
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 | 2000 | ||
以第三方担保方式 | 3000 | ||
以房产等可接受的抵押方式 | 3000 |
四、办理流程
1.贷款办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底,企业可在北京银行办理以上贷款产品,经办银行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审核放款,原则上应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贷工作。
2.资金拨付。经办银行每月将产品审批、授信、提款和还贷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获贷企业根据实际支付利息(每季度)给予贴息支持。
3.监督复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22年6月、12月组织项目复核工作。
五、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进行筛选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或软件着作权复印件。
3.企业3年(2018、2019、2020)及当期(2021年10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六、咨询电话
毕明荣:010-88139385、13520525813
【文件全文下载: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型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及 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