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近年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下称中装协)积极完善行业标准体系,规划部署信用工作计划安排,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行业信用标准 实现行业全覆盖
标准就是话语权,有标准才有规范和发展。7月14日,中装协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信用团体标准》编委会第三次会议,对《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主体信用评价规范》(送审稿)(下称《送审稿》)进行了审议。
资深信用管理和征信技术专家、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商业信用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市场学会信用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林均跃,北京信用协会秘书长安明,北京信用担保业协会秘书长刘海波,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孙毅等专家就《送审稿》适用范围、行文规范、条例释义、技术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并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受商务部委托,中装协从2007年起就在全行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发布了《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和《建筑装饰行业工程类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初步建立起了行业信用评价体系。2016年10月19日,中装协发布《关于编制“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系列标准”的通知》(中装协【2016】67号),决定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组织编制“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系列标准”,以适应当前市场变化和业态发展需求。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刘晓一表示,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的第一个管理类型标准,《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信用团体标准》将构建一套标准体系来认定企业的诚信表现、信用能力、履约意愿等,顺应市场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推动行业企业的繁荣发展。
中装协执行会长兼秘书长 刘晓一
弱化资质管理 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长期以来,资质都被市场视为建筑企业施工的保障,是悬在企业头上的生死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渐成熟,单纯以资质衡量和限制企业的管理模式已经严重滞后,其弊端愈发明显。
2014年,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成为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拉开了建筑业改革的大幕。随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量级的改革政策密集出台。
2016年11月1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正式实施,不仅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弱化了企业资质中对人员考核指标的限制,更明确强调了信用建设在企业发展和市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此举,无疑将进一步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及行业自律,国家对于建筑市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精神彰显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