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度中国建筑幕墙行业100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方案》要求,现将2014年度中国建筑幕墙行业100强企业评价推介活动申报企业资料中有关于“签约过亿元幕墙合同项目”、“竣工高度超150米幕墙项目”、“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省级)工程中心”、“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等级”、“获专利项”、“获工法项”等加减分项予以公示,公示期十天。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5年8月10日,凡对上述公示项目有疑问的,欢迎向活动主办方提出。所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如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3号南楼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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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超大项目以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内签订的合同为准;超高项目以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内竣工的幕墙项目为准;
2、凡超大、超高幕墙项目重复申报的,均只按其中一项予以认定。
附件1:
3、2014年度“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省级)工程中心”、“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等级”、“获专利项(数目)”和“获工法项(数目)”.docx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