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进行协会年检考核工作
为了加强对行业协会的规范化管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每年都要对协会进行年检考核。2010年,由于协会换届延期、常务理事比例、协会工作人员年龄等因素影响,中装协在民政部2010年社团年检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对协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由于民政部年检考核协会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只有年检为“合格”的协会,才能享受国家免税、政府埋单等优惠政策。所以,今年上半年,严格按照民政部年检标准,改进和调整秘书处工作,确保2011年年检考核为合格协会,就是今年上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民政部年检要求和协会章程的规定,今年上半年,秘书处做了大量工作,调整了理事、常务理事的比例,通过发展会员、增加理事名额,减少常务理事等措施,现已基本满足章程规定。自协会换届之后,领导班子的年龄、资历等条件,也已完全满足考核要求,所以,协会秘书处对今年年检为“合格”协会充满信心。7月8日,2011年年检结果已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为今年第一批经国家民政部年检考核“合格”的协会,体现了秘书处的规范化水平,也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的重点,是要进一步规范协会秘书处的运作,特别是专业委员会的运作。今年上半年,秘书处进一步明确了以协会名义组织活动的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协会秘书处的发文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协会公章及其使用规定,规范了与其它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的管理办法,从而进一步规范秘书处和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防止损害协会名誉和根本利益的事件发生,保护好协会的品牌。在这方面,特别希望得到各位常务理事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认真监督协会秘书处的工作,齐心合力推动秘书处工作。
3.进一步加强同地方协会的关系
中装协工作的基础是会员单位,支撑点是各地方协会,与地方协会的合作体制与机制,是保证协会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既定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不断调整和优化与地方协会的工作关系,是搞好协会秘书处工作的重要内容。中装协与地方协会,在社会上有共存共荣的联系。长期以来,中装协积极支持地方协会的工作,地方协会也应该支持中装协会的工作,相互支持才能形成优质、高效的协会系统工作机制。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成立已经28年了,在民政部、建设部的领导下,经过28年的努力,协会不仅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凝聚力,也拥有一批极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宝贵资源,例如住建部授权给中装协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审;商务部授权给中装协的“行业信用体系评价”等等,都是中装协多年努力工作,积极争取的成果。在这种条件下,地方协会就更应该具有全局观念,相互尊重,积极、认真的做好协会的工作,合理分享中装协的资源。
今年以来,协会秘书处领导同部分地方装饰协会领导就各地方发展中装协会员问题、共同组织业内公益活动等进行了沟通、交流。这些新办法的实施,既可以提高地方协会的地区影响力,推动行业在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又可以壮大中装协的会员队伍,强化中装协的工作基础;也可以提高会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能力,是多方共赢的举措。在这方面,希望地方协会切实按照中装协的工作安排搞好工作,特别是在“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比中,要反对地方保护主义、真正把协会的工作网络体系建设好。
4.进一步优化协会的决策体系
本届领导班子组成之后,就强调决策要充分民主,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协会是行业的社团组织,属于广大企业和从业者,是大家的协会、会员单位的协会、行业的协会,决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小集团的协会,必须代表行业的利益。为了保证协会秘书处不出现错误的决策,协会坚持了会长工作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的工作机制,使协会的重大决策,都能经过民主的讨论、协商程序,从大的发展方向上切实做到集体决策。
对于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决策,新领导班子也坚决杜绝个人决策,强调必须经过民主程序,由领导集体共同进行决策、共同承担责任。协会秘书处的重要决定,都要经过调查研究,都要在领导班子会议上充分发扬民主,经过大家的讨论、研究后做出。特别是对以协会名义组织的活动,秘书处格外谨慎,要经过反复的研讨和方案优选后才能做出决定,使协会的重大活动更有质量和效率,体现出了少而精的新特点。
5.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工作
为了保证协会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切实发挥出桥梁与纽带作用,协会秘书处领导定期向民政部、住建部的有关部门汇报、交流,使上级主管部门对协会开展的工作更为了解,行业内的诉求也能及时反映到政府的相关部门。新一届协会领导,高度重视理顺协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采取了积极、主动的行动,加强了同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了协会工作的连续性,维护了协会好的工作局面,使协会工作切实做到政府放心、会员满意、行业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