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楼市限购措施,拉开了二三线城市住房限购扩容的序幕。
早在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国八条” 房地产调控措施,限购就是重中之重。其中第六条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第七条规定,未如期确定并公布相关措施的省区、市政府,将对相关负责人问责。
重压之下,青岛、北京、上海等30多个城市先后出台“限购令”细则。其中,北京的限购令最为严厉,最引人瞩目:非本地户籍人口只有在京城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达5年以上才有资格购房,而北京户籍家庭则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
然而,按下葫芦浮起瓢,在一线城市的住宅价格普遍稳中有降的同时,50个未“限购”的二三线城市无一下跌,其中37个城市住宅价格反而出现小幅度上涨。
于是, 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
随后,8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将省内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一个比较,其中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同时满足2项条件以上的城市,即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
如果只是从短期功利性角度出发,用“限购”来调控房价肯定是有效的,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近几年各大城市房价上涨确实过猛,中央也是在出尽税收、信贷等政策工具仍然没有明显见效之后,迫不得已才动用“限购”这个计划控制手段。
然而,对于任何政策,我们都不能只注重其短期效益,而忽略其长期影响。限购,这种用直接扼杀需求来抑制房价的办法,固然能够取得短期的效果,但如果长其执行下去,必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恶劣影响。
城市化是所有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必经之路。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都经历了大城市主导城市化发展的过程,而且通常各国都会形成一个或几个大都市圈作为经济和人口的核心区。
在中国,城市化已成为“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基调之一。由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中国发展报告2010:促进人的发展的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报告指出,从“十二五”开始,我国将用20年的时间,使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65%。
麦肯锡全球研究所描绘了这样一幅情景:到2025年,中国将出现15座超级城市,每座城市平均拥有2500万人口。到那时,中国的城市居民将远远超过10亿人。源源不断的城市新居民,由他们创造的市场空间包括消费和融资需求,将是以万亿美元为单位测算的市场。中国城市化可能成为未来数十年最重要的商业机遇。
与任何商品的价格一样,房价是果不是因,是各种经济力量博弈和互动后的终点,而不是起点。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房价的快速上涨,正是这些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的城市增值。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人们蜂涌而至,是因为他们在这里比在原地能创造更高的价值。如薛兆丰所说,这些地方的居民虽然不得不参与更激烈的竞争,承受更高昂的生活成本,但同时也更多地享受房价攀升带来的好处:一是找到更好的工作,认识更多有意思的人,把握更多机会,享受更周到的劳务服务和更先进的城市设施;二是转让物业,出租或出售,直接增加货币财富。
城市的灵魂是开放性。如果真的只能按需购买,有自住需求才能买房,那么,这个城市的住房市场是僵化的。如果没有人除了自住之外有多余的住房,租房就没有来源,城市很难有空间来接纳新移民和流动劳动者,那么,这个城市就很难发展,也会僵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以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规模快速发展。国家统计局按全国城镇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计算出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城市化率已达到47.5%。然而,数以亿计的农民虽然已经离开乡村到城市就业与生活,大部分时间甚至一直在城市工作、生活,但他们在劳动报酬、子女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许多方面并不能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在城市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他们生活在法律的中间状态,被称为“农民工”。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的研究,仅在北京一地,在过去3年出生的46万名婴儿中,就有一半左右无法登记为正式居民。我国城市化进程正遭遇“半城市化”的困扰。除新疆外,我国内陆其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一例外存在“半城市化”现象。各省市区半城市化程度不一,而且半数以上省市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率差值被逐步拉大,“半城市化”现象越愈发明显。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突出的问题是两亿多农民工如何市民化。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应当让“农民工”三个字成为历史。为此,解决两亿农民工融入城市,需要尽快改革户籍、土地、社会福利等制度。然而,基于户籍限制的住房限购政策,却试图依靠行政力量,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由,控制城市人口的增长,抑制农民工的市民化,其结果就是延缓城市化进程。
2011年是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十二五”规划的5年又是中国城市化关键的5年。因为中国的城市化事关中国的城乡融合、经济转型,事关社会的基本稳定与进步发展,也事关全局性的人与环境矛盾的解决,住房民生的保障不应该与城市化进程、城市发展相矛盾。城市住房市场需要有弹性空间,计划无法替代市场,只有健全市场自身的反应机制才能取得房价的长期稳定。
但愿如童大焕先生所言:社会发展、市场经济的规律不是我们想要就要、想不要就不要的,它是需要敬畏的。试图用行政力量甚至计划经济的办法干预经济,实际上是一种经济专制与独裁,剥夺了民众和市场的选择权。即使户籍控制、上学和高考歧视都阻挡不了千军万马奔向大中城市的脚步,严厉的住房限购政策同样改变不了人口的流向。如果希望以严厉限购来达到限制大城市人口和房价上涨的目的,当然最后都会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