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建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与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两份《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协议》,每份均由中铁信托以15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南建设持有的对全资子公司海门中南世纪城开发有限公司规模18000万元的应收债权,一年后本公司以15000万元回购此项债权,并支付1500万元的资金占用费,则两份《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购)协议》共计使用中铁信托资金30000万元,支付3000万元的资金占用费。
根据《债权回购协议》约定,中南建设将于合同签订后的1年后,收购公司对海门房地产公司的应收债权,若中南建设不能到期履约,将支付违约金。
根据两份《债权回购协议》,中南建设将于合同签订后的1年内按合同约定支付中铁信托资金占用费共计3000万元。中南建设表示,会从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财务费用的增加,但无重大影响。
摘自 2011年2月28日 观点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