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而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各建造师必须完成规定120学时培训学习并考核合格,并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才能够按照规定及程序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为执行好相关管理规定,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从3月初就开始陆续在网上报名及完成缴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2007年度至2009年度内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的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及全部完成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临时执业建造师证书的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
培训方式主要以集中脱产面授学习方式为主,结合专家讲座、互动或参观典型性示范工程多种形式全脱产方式。培训内容主要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