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22]39号签发人:张京跃
关于推进建筑装饰行业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各高校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1901号)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高〔2015〕3号)的有关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力,有效促进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各项科技政策的落实;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创新平台,促进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向科技型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装饰行业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由我会科技部门负责。
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推进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精准服务行业、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望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如下;
一、科技创新平台以围绕碳达峰与碳中和、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智慧建造、智能家居、装配式、新材料研发、新技术研究和应用等相关技术,科技创新平台分为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两类。
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技术集成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为重点,主要开展行业重点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技术和装备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系统集成和应用。
重点实验室以支撑性、引领性科学研究和提升行业技术成熟度为重点,主要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二、科技创新平台为非法人实体单位,依托行业或相关领域研究实力强、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科研院所、骨干企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依托单位)组建。鼓励建立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
三、科技创新平台实行申请备案登记制度,由各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登记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书和各相关资料。由协会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可实施性论证和创建企业考察,专家组总人数不少于5人。
四、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标〔202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申报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五、科技创新平台的登记工作协会会员均可报名申请。
六、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登记有效期为3年,期间协会将组织专家对行业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年度报告、创新成果进行论证。如不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平台不予推荐或登记。同时协会将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科技创新平台申报行业、国家相关课题研究和科技计划。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十层
联系人:孙晓勇 宁红英 张宁宁
电 话:010-88389165 88374178
邮 箱: kejijiang@ecbda.org
服务平台:www.cbda1984.com 协会官方微信:cbdaweixin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