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21]38号签发人:张京跃
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及进一步强调协会相关要求的通知
本会各部门、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
现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现将协会相关要求再次强调如下:
一、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二、严禁借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开展各类评比、评选、评奖等活动。
三、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变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严禁强制企业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五、严禁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严禁各种方式的资金体外循环。
六、严禁未经批准以主办、承办、协办、支持、参与、指导、联合等名义与其他主体合作开展活动。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号)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