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20]16号签发人:张京跃
关于组织编制CBDA标准——《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157号)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CBDA标准)管理办法》(中装协[2019]108号),为推进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规范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术认定及培训考核、提高室内设计师职业技能水平,我会批准发布《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CBDA标准立项的批复》,同意《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设计师技能标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共同推进主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负责标准的具体编制工作,包括筹建《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编制委员会,选聘有关专家从事标准编制的技术工作,制定编制方案、进度、标准、方法及图样内容;选定参编单位,组织业内专家座谈、收集现行案例和资料,进行广泛和有针对性的调研等。
标准编制工作是一件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调研、编写、审改等工作量大,需要全行业的参与和支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编单位和起草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名称:《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
二、招募参编单位、起草人资格入选条件:
参编单位应为合法经营,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材料企业和科研院校;起草人应熟悉本标准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先导性。
三、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在本标准中列为参编单位;
2、参编单位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名单(每个单位限定1人);
3、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将优先享有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四、参编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参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保质完成编制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2、能够共享本单位在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等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为标准编制委员会提供参考;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对标准编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参与原则
标准参编单位应对其分配编制的部分,就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对标准编制工作能提供须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编制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六、申报要求:
有参编意向的单位,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参编单位及推荐编制起草人申请表(附件2),2020年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标准开题会和编制进度等事宜间另行通知。
七、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A座4层
联 系 人:李金双 010-88389050,18600889901
朱桂玉 010-88365352,13311559181
李 祥 010-83554636,13331072163
电子邮箱:158125152@qq.com
附件:1、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CBDA标准立项的批复》
2、CBDA标准《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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