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20]13号签发人:刘晓一
关于组织编制CBDA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157号)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CBDA标准)管理办法》(中装协[2019]108号),为推进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培训制度的实施、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术认定及培训考核、为终端消费者的住宅装饰装修设计服务提供保障,我会批准发布《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CBDA标准立项的批复》,同意《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住宅设计师技能标准》)立项。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清华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联合主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负责标准具体编制工作,包括筹建《住宅设计师技能标准》编制委员会,选聘有关专家从事标准编制的技术工作,制定编制方案、进度、标准、方法及图样内容;选定参编单位,组织业内专家座谈、收集现行案例和资料,进行广泛和有针对性的调研等。
标准编制工作是一件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调研、编写、审改等工作量大,需要全行业的参与和支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参编单位和起草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名称:《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
二、招募参编单位、起草人资格入选条件:
参编单位应为合法经营,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住宅装饰设计、施工、材料企业和科研院校;起草人应熟悉本标准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先导性。
三、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1. 在本标准中列为参编单位;
2. 参编单位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名单(每个单位限定1人)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产业专家库成员;
3. 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将优先享有本标准修订的权利。
四、 参编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1. 参与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保质完成编制委员会分配的各项任务;
2. 能够共享本单位在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等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为标准编制委员会提供参考;
3. 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对标准编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 参与原则
标准参编单位应对其分配编制的部分,就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对标准编制工作能提供须要的资源并给予必要的编制经费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六、 申报要求:
有参编意向的单位,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参编单位及推荐编制起草人申请表(附件二),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发送至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标准开题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编制进度等事宜请关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官方微信公众号:cbdazzbp和官方网站
七、 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和部品产业分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5号楼金基业大厦305室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胡亚南13910299673
张寅秋13901232458
刘 剑13910923243
电子邮箱E-mail:zzx1984@vip.sina.com
附件1、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2020年(第二十批)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CBDA标准立项的批复》
2、CBDA标准《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技能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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