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秘〔2020〕42号签发人:张京跃
关于对违规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
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和工委协会党建部要求,切实规范我会收费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收费,确保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收费的,要立即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见附件] 文件开展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三、自查自纠要求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文件,逐条对照自查自纠。
2、各分支机构、各下属单位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
3、自查自纠报告请于8月10日前交协会综合部。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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