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6]67号签发人:刘晓一
关于编制“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系列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分会)、各会员单位: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工作。自2013年我会发布《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和《建筑装饰行业工程类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以来,共评出3A企业740家;2A企业39家;A企业11家。对推动行业自律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已经受到社会各方和建设主管单位的重视,也成为协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重要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信用评价与应用将成为市场运行的通行证。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行业诚信水平,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协会信用评价工作,经研究,中装协将在原有《建筑装饰行业工程类企业信用评价标准》的基础上,组织业内优秀信用企业编制符合行业信用发展的“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系列标准”。
这是行业内第一部公益性的团体标准,现特征集广大优秀信用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望积极参与配合。
特此通知。
标准编制办公室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联系人:王毅强 李卫青
电 话:010-88386166 88383138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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