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6]29号签发人:刘晓一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0年1月8日《关于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通知》规定,我会从2011年起,将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以下简称装饰奖)的评选工作调整为每两年一次。为避免评选表彰年度申报复查工程过于集中、复查评选时间紧迫而影响工作质量,决定按年度分两批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评选公布表彰。
现将“2015~2016”年度第二批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根据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分为三大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其中公共建筑装饰类与建筑幕墙类申报分主承建和并列承建,主承建为企业申报名额统计项(公共建筑装饰类与建筑幕墙类合并统计),并列承建不占用企业申报分配名额 。获奖工程公告时均统一为承建奖。
2、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分别按其评选办法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3、装饰奖申报项目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装饰奖申报资格:
(1)申报企业非中装协会员单位;
(2)申报企业未取得我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4、各地区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外埠企业在本地施工的优秀工程。
5、评选工程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使用的建筑装饰工程,请各地区根据企业申报名额安排本地区的初评初审推荐工作。
6、根据住建部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额达到或超过1个亿以上的项目可提前预申报,施工单位填写装饰奖申报表(公共建筑装饰类)报中装协备案,且不受分配名额限制。对于预申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中装协组织进行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符合相应年度装饰奖申报条件,直接进入工程复查阶段。
7、今年的申报工作自2016年5月20日开始(初审情况在本地区公示15日无异议后),2016年6月20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我会。(境外工程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指标单列)
8、2016年7月我会对全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2016年8月至9月进行工程复查,11月中旬完成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后公布,2016年12月召开颁奖大会。
9、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我会将通过以下网站进行发布:中装新网(http://www.cbda.cn)、中国装饰施工网(http://www.chinazssg.com)、中国建筑幕墙工程网(http://www.cncwe.net)。
10、评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请各地方协会确定人员,并加强评审纪律教育,保证评选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初评初审工作。
11、各地区接到此通知后,请将此文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2、装饰奖评选通知在中装新网上发布,请各单位自行下载资料并按照要求申报,如有问题或建议,请直接与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办公室联系。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领导小组
组 长 陈新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副会长
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办公室
副主任 马敬
联系电 话:010-88389192、88389190、88389062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37 传真:010-88382788
附件: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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