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6]17号签发人:刘晓一
关于缴纳2016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单位:
根据本会章程中关于会费收取的相关规定,2016年度会费收取工作自3月15日起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会费仍按2015年七届六次理事会通过的标准执行,即副会长单位:100,000元/年;名誉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30,000元/年;理事单位:10,000元/年;会员单位:3,000元/年;个人会员:1,000元/年 。为保障协会各项活动与服务工作正常运转,请各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章程规定履行会员义务,于2016年5月底前向我会秘书处交纳会费。
二、协会将于今年6月底前换届,届时将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根据本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本次会员重新登记对二年及二年以上未缴纳会费、经多次联系催缴后仍未按章程规定缴纳会费者将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除名;会员除名后一年之内不得申请重新入会;申请理事、常务理事的会员企业请于5月底前递交申请并自查会费缴纳情况,逾期及未能按时缴纳会费者不予受理。
三、未缴纳2015年度会费的会员单位,请与2016年度会费一并交纳。
四、非中装协会员及未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不得参加中装协各项评优、评价活动;
五、自2016年起,中装协各专业分会不再单独发文收缴会费,在专业分会担任各级职务的单位请按各分会制定的相应标准一并缴纳相关费用。
六、交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或现金交纳。银行汇款者请在汇款单附栏中注明“会费”字样。
户 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帐 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联 系 人:樊淑玲 杨忠 胡楠
联系电话:010-88389166/88389002/88389193
传 真:010-88382788;883890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37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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