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4]22号签发人:刘晓一
关于缴纳2014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单位:
根据我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有关规定,2014年度会费收取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章程规定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于2014年8月底前向我会秘书处缴纳会费。尚未缴纳2013年会费的单位,请与2014年的会费一并补交。
2.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名誉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年;理事单位:4,000元/年;会员单位:2,000元/年。需要铜牌的单位请在填表时注明或来电说明,并需另付500元铜牌制作、邮寄费。
3.根据我会章程第十三条之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理拒绝参加本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将被取消其在我会担任的所有职务及参加我会组织的任何活动的优先权和优惠权,并不再享受我会的任何其它服务与免费会刊《中国建筑装饰》的发放。
4.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会费发票统一为民政部发放的印有“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其它任何收据或发票均不能代替。如发现问题,各单位可要求更换。
5.我会将于收到会费后,按照规定及会员等级及时发放相应证书与牌匾。
6.缴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也可现金缴纳。通过银行汇款的单位,请在汇单附栏中注明“会费”。
户 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帐 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7.为感谢各地方协会多年来致力于服务行业,大力推动行业发展所做出的辛勤工作与贡献,以及对中装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兹决定自2014年起,凡担任中装协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的地方协会专职人员,在其原应缴会费基础上实施减半政策。
8.在缴纳会费及会员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协会组织联络部联系咨询。
联 系 人:樊淑玲 杨 忠 胡 楠
联系电话:010—88389166 88389002 88389193
传 真:010—88382788;883890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37
感谢相关企业、地方协会及全体会员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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