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4]11号签发人:刘晓一
关于开展全国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和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有关企业:
继2004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为表彰设计人员对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所做的贡献,开展了全国有成就的资深室内建筑师和杰出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评价活动,这一活动得到了各省、市地方协会的大力支持,各建筑装饰设计机构、施工企业广大设计人员的积极参与,受到了业内和社会的广泛好评和普遍认同。为不断提高我国建筑装饰设计水平,促进行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倡导和谐节约的绿色设计理念,树立我国建筑装饰设计师群体的表率人物。经研究,我会决定在2014年继续开展该评价活动。同时为表彰住宅室内设计从业人员对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所做的贡献,我会决定从2014年开始增设全国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和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评价活动,特做如下通知:
一、评价工作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内开展,各相关设计单位、装饰企业、大专院校、个人设计所、工作室的设计、科研、教学人员均可参加。本届评价人数为: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100人,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200人。评价结果将于2014年择期公布。
二、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必须具有15年以上设计科研或教学工作实践,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并做出过贡献的设计师、专家、学者、教授和协会工作者;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必须从事设计8年以上,并在工程实践中取得相当成绩。有特殊贡献者可破格评价。在评价过程中,按相关规定办理,坚持原则标准,保证评价质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设立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和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评审委员会,由中装协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
四、在办理评价申报手续时,可由业内知名人士或工作单位及省市、行业协会推荐,省、市地方协会初审,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后,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批准,由中装协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五、评价工作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内开展,由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负责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和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初审工作。
经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初审、推荐的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和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负责复审、终评。
六、本次评价活动的报名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到2014年5月31号结束。各地方协会及有关企业须同时报送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和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申报汇总表及申报表。
七、本届活动的有关评价办法、申报表及说明详见附件。
八、本次活动评审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10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88365352 88389050 59124575
联系人:周 丽 李金双 朱桂玉 张 勇
九、网络下载报名表、咨询申报表模板、网络传输报名表等网络咨询请加QQ服务号码:800046915
十、请各申报单位及个人在银行汇款单上注明“资深杰出”字样。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开 户 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帐 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十一、请关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账户:zzxsjw,中装新网www.cbda.cn;环巢网www.hchao360.com。
附件:
1.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国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和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评价办法
2.关于《全国有成就的资深住宅室内设计师和杰出的中青年住宅室内设计师评价办法》的说明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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