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3]54号签发人:刘晓一
2012年度(第二批)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公告
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商秩字[2009]7号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装协[2012]21号文件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建筑装饰协会初审后报中装协行业信用评价办公室的评审程序,2012年10月24日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用评价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2012年度第二批8个省、市的17家企业(其中包括新申报企业11家,原有授信申请升级的企业6家)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严格评审。2012年10月29日在中装新网(www.cbda.cn)上公示10个日历天,有关企业在公示期间内完成澄清。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规范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2号)中对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统一备案,并由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行业协会办正式备案批复的要求,2013年4月16日,商务部信用办和国资委行业协会办以商信用备函[2013]17号文件对于我会报送的2012年度(第二批)信用评价结果给予备案批复。现公告如下。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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