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3]48号签发人:刘晓一
关于开展“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评审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获奖企业:
“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活动已连续举办10届,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通过评选获奖工程促进了建筑装饰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展示了国内建筑装饰工程的最新成果,增强了建筑装饰企业的竞争能力。为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树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师的先进典范,全面提升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更好地发挥获奖工程的示范作用,有效鼓励广大设计人员发挥更大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建筑装饰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优质工程,作为评奖活动的延续,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将对获奖工程主创设计师进行荣誉表彰。
一、现将“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在“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参与的设计师中产生。
2、各申请人根据《“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评选办法》(详见附件一)由所在企业进行申报。
3、申报工作自2013年7月5日开始至2013年8月31日结束,2013年9月20日前由各有关单位将所推荐的申报材料快递或报送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4、2013年9月下旬我会组织专家评审,公布评审结果,并于择期召开表彰大会。
5、有关评选工作的各项事宜、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以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网www.hchao360.com下载。
6、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单位确定人员,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
7、各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时,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咨询。
二、其他事项:
1、每项获奖工程(承建、参建)每人需缴纳制作工本费2300元(证书、公示等工本费)请于2013年9月20日前汇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并注明“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
汇款开户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汇款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汇款账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2、表彰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9层911
邮政编码:100037
联 系 人:单 波 李金双 杨 夏 刘 原
联系电话:010-88389050 88384230
传 真:010-88384080
附件:1.《“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评选办法》
2.《“2011~2012”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设计师申请表》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抄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人事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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