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3]46号签发人:刘晓一
关于禁止在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中拆除和永久封闭住宅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装置的通知
各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装有浴盆或淋浴盆的场所 GB 16895.13-2002》,装有淋浴设备的住宅卫生间被列为住宅高危电击场所。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国家标准委员会、中国家电研究所、中国家电协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家庭用电环境调查报告》统计:“我国每年发生的洗浴伤亡事件都在1000起以上。家庭用电环境复杂,存在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消费者住宅室内洗浴生命安全。”
在洗浴时预防电击伤亡事故的唯一有效措施“卫生间局部等电位的联接和安装”已作为强制标准执行。2005年以后交付的住宅施工项目,卫生间均预留了等电位装置,需要在装修施工设计时进行联接,这样才能有效起到“防雷电、防漏电、防静电”的保护作用。
我国大部分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至今尚未将有关“卫生间局部等电位”标准列入施工规范,因此在装修时容易出现拆除、移动和永久封闭原卫生间预留的等电位装置现象。
为改善住宅用电环境,规范家装施工标准,各装饰企业要高度重视住宅卫浴用电环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禁止拆除和永久封闭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装置。并应通过培训和完善家装设计施工规范,提高和加强设计和施工人员贯彻落实国家标准的认识和能力。
为推广落实住宅局部等电位工作,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委员会将提供有关等电位安装及相关国家标准的培训,希望各地方协会转发并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加。
联系方式:88389017 88365351
联 系 人:张 仁 张爱宁 张 颖 王若倩
传 真:68358539
二○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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