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2]56号
关于缴纳2012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会今年的会费收取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主动按照规定的标准,于2012年10月31日前向我会秘书处缴纳2012年会费。个别尚未缴纳2011年会费的单位,请与2012年的会费一并补交。
2.会费标准:
副会长单位:30,000元/年;名誉副会长单位:15,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8,000元/年;理事单位:4,000元/年;会员单位:2,000元/年。
以上单位如需相应铜牌的,另付500元铜牌制作、邮寄费。
3.缴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也可现金缴纳。通过银行汇款的单位,请在汇单的附栏中注明会费。
户 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甘家口支行
帐 号:01090315500120105251830
4.根据我会章程第十三条之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理拒绝参加本会任何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并取消在我会担任的所有职务及参加我会组织的任何活动的优先权和优惠权。届时,该单位也不再享受我会的任何服务及免费会刊《中国建筑装饰》的发放。
5.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和规定,会费发票统一为民政部发放的印有“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其他任何收据和发票均不能代替。如发现有此问题,各单位可通知我们要求更换。
6.凡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普通会员单位会费缴纳后,我会将及时发放相应的证书和牌匾。
对上述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会组织联络部联系。
联 系 人:吴芝倩
联系电话:010-88389002
传真电话:010-88389002、8838278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21号甘家口大厦南楼10层
邮政编码:100037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