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2]57号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因公出国人员备案办法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协会外事工作,协会于2012年5月重新修订《协会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中装协[2012]40号)并下发至协会各部门、各专业委员会、中华建筑报社。根据住建部建人机函[2012]54号文件《关于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制订相关备案管理办法如下:
一、协会各部门副职、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报社副总编职务以上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须填写《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报协会审批并备案(一式三份)。
二、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其《备案表》须报住建部人事司直属人事处进行备案审核。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2、《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3、《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抄报:住建部人事司、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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