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装协[2012]51号
关于召开2012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文化宣传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地方协会、相关企业: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今年秋季,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对于推动建筑、装饰企业的文化建设,提升企业软实力,从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全行业文化建设的自觉和自信,促进建筑、装饰行业文化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拟于2012年10月12~13日召开2012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文化宣传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2日-13日(12日白天报到,晚7:00~9:00内部报(刊)展示观摩投票)
二、会议地点:海口海航酒店(详细通知另发)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2、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作报告,讲解企业内刊的创新与发展。
3、优秀内刊经验交流。
4、表彰行业文化宣传、内部报(刊)优秀单位和个人。
5、中华建筑报、中华民居杂志、中国建筑新闻网在参会企业及内报(刊)
编辑中联合聘建企业站,聘请评论员、通讯员并颁发牌匾、证书。
6、参与同期举办的第二届中华建筑高峰论坛。
四、参加人员: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各地方协会分管文化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各专业委员会内部报(刊)主编和编辑部、网站负责人;各地方协会内部报刊主编和编辑部、网站负责人;各大建筑、装饰企业内部报刊主编和编辑部、网站负责人;部分建筑、建材、房地产企业内部报刊主编和编辑部、网站负责人。
五、提交材料:
1、请参会同志提前邮寄10本(份)本单位、本企业内部报(刊)及网站首页材料至中华建筑报社,供会议期间观摩交流展示评优用。
2、请参会地方协会填写推荐表,推荐本地区、企业在文化宣传、内报(刊)编辑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收费:
本次会议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收取会务费2000元,用于会议支出、邀请专家讲课及发放奖牌证书、书籍资料、评论员、通讯员证件等。
七、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2区40号楼中华建筑报社
联系人:杨泽兵 吕红菊 闫 瑶 邮 编:100070
电 话:010-88118138、88139078 传 真:010-88137876 88116516
E-mail:zhjzbstlb@126.com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1、参会回执
2、本地区企业文化宣传、内部报(刊)先进单位及个人推荐表
3、中华建筑报企业通联工作站申请回执表
4、中华建筑报社评论员登记表
5、中华建筑报社通讯员登记表
6、关于设立中华建筑报企业通联站的函及细则
附件下载:附件.doc
下载文件全文【20120802112313706.doc】